11 月 3 日下午 5 点半左右,在湖南娄底市双峰县金开安置区,一个原本充满活力的七岁男孩,在小区路边玩耍时,遭遇了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这个安置区离孩子学校很近,许多家庭为了孩子上学方便选择在此租房居住。事发当天,小男孩和他九岁的哥哥在小区内玩耍,谁也没想到,危险悄然降临。行走在马路边人行道路时,小男孩突然掉入了仅覆盖一层破损木板的化粪池。这个化粪池呈水壶状,上窄下宽,池口为 63 厘米的正方形,池深 2.75 米,水深 1.95 米。距离马路路基仅 0.9 米,且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仅用一块薄木板遮盖,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事发后,家属悲痛欲绝。孩子的父亲邓先生赶到时,孩子已经掉下去约有 10 分钟。邓先生会游泳,他毫不犹豫地跳进化粪池进行搜救,最终用脚勾到了孩子的衣服才把他救了上来。但遗憾的是,孩子被捞上来时已经失去生命体征。据了解,这个安置区是回迁安置区,政府把地划给村民后由村民自行建房,房屋一般都建有 6 至 7 层高,房子刚建好就会被租掉。附近有多所学校和几家较大的鞋厂,外来租客较多,人口密度较大。周末有不少小孩会到楼下玩耍,而这个没有任何警示的化粪池,就像一个隐藏的陷阱,吞噬了这个无辜的孩子。这场悲剧的发生,让人痛心疾首,也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
男孩的父母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他们难以接受孩子就这样突然离去,原本乖巧懂事的孩子瞬间与他们阴阳两隔。他们坚定地认为,化粪池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这是导致孩子不幸身亡的重要原因。修建人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而街道办作为辖区的管理部门,也应该对这样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负有监管责任。目前,事故责任划分问题仍在紧张地商讨中,男孩的父母希望能为孩子讨回一个公道,让相关责任方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小区居民对这起悲剧深感惋惜。吴女士的儿子是一名初三学生,他目睹了事情的经过。他的同学本来准备跳下去救人,但考虑到化粪池口子太小且自身安全问题不得已放弃。当小委被捞上来后,那位同学对小孩进行了心肺复苏施救,然而最终人还是没能救活。大家都觉得化粪池只用一块薄木板盖着实在是太危险了,这里周末有不少小孩玩耍,这样的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再次引发悲剧。邓先生一家作为外来租客,和其他居民一样,对这起悲剧感到痛心和无奈。
当地政府部门一直在积极跟进处理这起事件。他们深知这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意外事件,第一时间组织涉事双方进行多次协调。由于男孩家属要求房主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目前双方尚未就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但相关部门表示,未成年家属本身就对自己的孩子有一定的监管责任,处理此事应遵循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双峰县的有关部门会持续关注事件进展,积极促进善后工作得到妥善处理,努力给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也会加强对类似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化粪池安全隐患重重,如井口设施不完善,在此次事件中,化粪池仅用一块薄木板遮盖,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安全隐患。部分井口未盖好,有的盖子不坚固、年久失修,孩子一踩就破,就像隐藏的陷阱,随时可能吞噬生命。物业监管不到位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在很多事故中,物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不及时,定期检查清理不足。如重庆丰都县某小区,就因为物业监管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此次事件中,小区作为回迁安置区,外来租客较多,人口密度较大,但却没有物业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化粪池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未进行及时的检查和维护。
政府部门要加强监管,落实 “三管三必须”,明确职责,全面摸排,建立监管台账,整改隐患,统一管理维护资金。对于类似存在安全隐患的化粪池,应督促相关责任方及时整改,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物业公司要履行职责,以村社为单位,落实网格化管理,摸排建设工作,制定方案。在小区内,要对化粪池等危险区域进行重点管理,设置警示标志,开展宣传教育,建立服务机制,开展风险研判和动态监管。学校和家庭要加强孩子安全教育,让孩子了解危险区域,家长要教育孩子远离危险区域,学校要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化粪池安全非小事,关乎家庭幸福与社会稳定。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加强危险区域管理,定期巡查维护,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普及急救知识。每个人都应从自身做起,发现隐患及时反映,共同营造安全环境。我们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再次重演,要尊重呵护每一个生命。只有各方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履行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才能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为社会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