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6日,南京一位风度翩翩的女老板安娜安娜刚刚从外地出差回到了公司,连日来的疲惫使得她感到心神不宁,为此特意找人调制了一副中药进行服用。
安娜将这碗药一饮而尽,马上产生了显著的效果,只不过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副药的效果是负的!一喝完,安娜就顿时感到头脑发晕,整个人疲软下去,脑中产生出了幻觉。
甚至于在公司大厅之内出现大小便失禁的尴尬症状,一时间一股作呕的气味迅速弥漫了整个房间。
原来潇洒威严的女老板安娜形象一下子轰然倒塌,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神经兮兮的病人。这一切的幕后黑手此刻正在内心里面暗自窃喜。
女老板安娜接二连三遭到下药出丑2012年底,南京当地媒体曾经报道了这样一件离谱的下药抢劫案,某家公司女老板安娜多次被人刻意下药迷晕,并且因为药效过强而出现过当众出丑的闹剧。
据女老板安娜安娜回忆,事情最开始发生于10月份的一天夜里,当时自己下班回到了家里面,吃完晚饭之后身上就出现了明显不适的症状,神经恍恍惚惚,整个人快要晕倒不支。
她以为是自己白天工作太累了,便找了一块椅子休息了下来。然而与普通工作劳累导致的困倦不同,安娜明显感受到了自己的嘴巴、喉咙出现了极为干渴、松麻的症状。
紧接着大脑里面出现了令人惊骇的可怕幻觉。只见在房间内的椅子上出现了一窝伸出舌头、恶狠狠看着自己的毒蛇,一下子将安娜吓得半死,赶紧要打电话求救。
可是自己的身体早已不受控制,有气无力,在又惊又怕的状态里面,安娜渐渐瘫软在了沙发上睡着,持续了数小时之久。
等到醒来一看,身边的毒蛇早已不翼而飞,她小心翼翼地四下搜寻,发现压根没有找到任何毒蛇踪迹,她心中感到大惑不解,直至看到沙发旁边的一条围裙之后。
安娜若有所悟,或许是昨天没有将围裙收拾好随意放置,才产生了围裙就是毒蛇的幻觉。此事过后,安娜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紧接着在一周以后安娜再一次瘫倒在了沙发上,仿佛被人操控了一般。不过最让安娜感到尴尬的还是第三次,也就是开头所提到这回。
因为连续出现了迷晕、昏睡的症状,安娜认为这是自己多年来过于操劳导致的,在亲友介绍之下,她寻找到了某位经验丰富的老中医进行医治,对方给她开出了一副中药进行调理。
本想着能够药到病除,早日恢复身体,结果反而喝完药后加重了病情,不但和之前一样有迷晕、幻觉,而且身上还有大小便失禁的状况。
更为糟糕的是,这一次是发生在了公司大厅之内。大白天当着公司员工的面,安娜大小便失禁的样子,瞬间使得她多年来在员工面前树立的形象轰然倒塌、颜面尽失。
大家难免私底下议论老板是不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送到医院检查后虽说没有什么大碍,但却未能查出来自己晕倒的原因。
与此同时,安娜在公司办公室内清点物品时意外发现大量财物消失不见了,其中包括纯色十足的金项链、金戒指等价值不菲的贵重财物,她当即判断自己是被人刻意下药遭到对方行窃了,于是便向警方报警。
自尊心受辱:34岁司机下药报复女老板安娜警方听完安娜陈述后对案情有了大致了解,一番仔细调查之后,警方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下药抢劫案件。嫌疑人会是谁?
因药量过重,安娜昏睡之后就对之前的记忆消除了一大半,只是隐隐约约地记得有一个人经常陪伴在了自己身边,似乎每次晕倒,那个人都出现在旁边,仿佛正在一旁嘲笑自己。
很明显,这个人必然是安娜身边信任的人,才有机会靠近安娜在其食物、水源里面放药物。这时一个人的离职让警方迅速将目光集中到了他的身上,他便是安娜的专职司机——杨某。
杨某时年34岁,身强体壮,相貌堂堂,平时干活尽心尽力,看上去怎么也不像是能够偷偷实施下药的人。安娜回想起,每次自己出现晕倒症状之前。
司机总是会巧合地在一旁陪着自己,尤其是第一次晕倒前所吃的晚饭,正是杨某为自己做的,想起这些,安娜不由得惊出了一身冷汗。
当第三次晕倒发生之后,杨某没有预兆地从公司离职,难道他是为了故意避嫌而早早开溜?果不其然,在接受警方问讯时,杨某老老实实地供述了自己对安娜的犯罪事实。
原来,杨某来到了公司以后常遭到安娜各种尖酸的批评,尤其是对方不分场合随意在其他员工面前狠狠批评自己,让杨某的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打击。
为挽回面子,杨某决定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故意要让安娜在公司员工面前出丑,将自己所遭受的屈辱十倍百倍地偿还回去。
正巧这时,杨某在某次停车过程中听到有人正在进行神秘的交易,仔细一听对方似乎在探讨迷药,并且一不小心从身上掉出来了一瓶疑似迷药的药丸。
杨某大喜过望,决定拿出这瓶药丸去实施作案计划。为验证真假,杨某特地在自己和女朋友身上先进行试验,发现果然有着奇妙的功效。
女友一吃药就陷入到了昏迷、幻觉的状态里面,故而杨某立即将其运用到了老板安娜身上,凭借自己专职司机的身份,大意的老板迅速服用下了迷药。
接连三次的下药,杨某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除了让老板出丑外,杨某也学会了顺手牵羊的招数,趁人不备偷偷将安娜私下的名贵物品偷窃获利,杨某因涉嫌抢劫罪而将面临严厉的刑罚。
法律分析:男司机杨某应当接受法律的制裁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他人实施暴力、威胁、侮辱或者利用其他手段迫使他人做出违背意愿行为的行为构成犯罪。
在这起事件中,司机下药并导致女老板安娜出现不良反应和尴尬行为,属于对其人身权益的严重侵害。由此可见,男司机杨某犯得罪可不只是盗窃这么简单。
还涉及到下药、非法买药等。因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男司机杨某可能面临以下罪名:
1.故意伤害罪:针对这种恶意下药行为,我们可以从刑法中找到相应罪名来加以定性和追究责任。首先,男司机杨某使用药物将其女老板安娜迷昏,并使其在公众场合出丑。
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其次,男司机杨某非法使用药物违反了《刑法》中的“非法持有、私藏极其危险的毒品罪”,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2.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构成犯罪。
男司机杨某通过给女老板安娜下药使其失去正常行动能力,进而限制了女老板安娜的人身自由,也触犯了该罪。司机通过下药限制了女老板安娜的自由意志。
并使她无法正常表达自己。针对这种恶意下药行为,我们可以从刑法中找到相应罪名来加以定性和追究责任。
男司机杨某使用药物将其女老板安娜迷昏,并使其在公众场合出丑,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他人故意侵犯他人人身权益并导致精神损害时。
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女老板安娜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男司机杨某支付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
其次,药物滥用也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第358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混合剂或者其他管制药品、原料药物”,将会受到相应的刑罚。
在本案中,杨某非法购买了一种具有来历不明的迷药,并使用于安娜身上,造成了严重后果。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我国对于管制药品的相关规定,还涉嫌危害他人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
杨某涉嫌违反我国《刑法》第358条的相关规定,可能会被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另外,如果杨某的下药行为已经危及到女老板安娜的身体健康。
那么他可能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另外,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杨某的行为属于违反药品管理规定情节严重或者多次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情形,处应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杨某盗窃安娜财务资金的行为也是明显违反了我国刑法对于盗窃罪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公私财物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刑罚。
除此之外,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将会受到更重的刑罚。
本案中虽然具体数额没有明确提及,但是从安娜报警时叙述的大量财物及名贵物品丢失来看,其数额应该是较大的。
因此,男司机杨某盗窃安娜财物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并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盗窃罪,数额较大的盗窃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虑到杨某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此次犯罪行为,因此应当对其进行从重惩处。
总结通过这起案件的审理和公正判决,我们可以向全社会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不论地位高低,任何人都不能逍遥法外,在法治社会中必须承担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所带来的后果。
同时,这个案件也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我们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如果触碰了法律的底线,无论是谁都不忌讳逃脱法律的制裁。要心中有法,才能不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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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做其他的事不符合逻辑
“麻醉”抢劫且是入户作案起点刑十年。
现在的司机不是这样吗?那只能说明你不太适应,再者你把公车私用本身有错,这没什么可说的,你只有两条路,要么转换思维,要么转换工作。
冲动是魔鬼,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代价。
又是亏待了自己的车夫而受到的伤害!
不管那个女老板怎么回事,这个驾驶员罪行是很严重的。绝对要从重处理。
这个司机这一辈子算妥了
这………和闫妮 张嘉译演的不一样啊
让我想起了一句话:贼永远是贼。
总之一句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