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来为你详细讲解一下!让你在办理兽药经营许可中少走弯路!
办理过程中的受理条件
1、经营范围为兽用生物制品。
2、与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企业签订了代理经销合同。
3、有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等。
申请材料
1、兽药经营质量规范检查验收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经营场所和仓库的使用证明。
4、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5、主要设施设备及其图片和说明。
6、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7、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和产品批准文号。
8、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9、企业基本情况说明。
10、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文件和兽药记录样表。
注意:以上内容仅供餐参考,各地区所需材料有些许变动,以当地要求为准。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在规定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4、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对予批准办理的,由办理机关向申请人核发办理结果,不予批准的,由办理机关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制证:制证部门完成制证;
6、颁发和送达: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申办窗口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