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无小事诉前调解化“薪”忧

苏北三匹马 2024-07-03 15:23:27

“太感谢你们了,能让我们这么快拿到钱!”原告拿着钱激动地说道。近日,沭阳法院胡集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双方达成协议,当场履行。

基本案情

耿某长期雇用运输车司机孙某、刘某,从事粉煤灰运输工作,从2017年至今年6月,累计欠付孙某劳务费37000元、刘某劳务费36000元。孙某、刘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耿某诉至法院,并申请对其财产予以保全。

调解思路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认真查阅卷宗材料,本着“小案事不小 小案不小办”理念,经认真梳理案情,发现被告耿某对原告孙某、刘某具体劳务时间、已付工资数额、欠发工资数额认可的差距并不大。只因耿某向孙某、刘某出具的条据跨度时间长,签署人又多,双方相互猜忌,相互指责,情绪较为激动。为缓和双方激动情绪,化解矛盾纠纷,调解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并组织当面调解,当场对账,原被告最终对拖欠的劳务费数额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支付了原告孙某、刘某劳务费,原告现场出具解除保全申请书,纠纷得以顺利解决,矛盾被彻底化解。

劳务纠纷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关乎民生权益保护。近年来,沭阳法院坚持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点,注重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全力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为当事人提供最低成本、最高效率的矛盾纠纷化解渠道,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真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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