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索马里从中国购买了26架歼6战机,总价值3310万美元。这笔交易在当时看似是一次普通的军售合作,然而,交付完成后,索马里却迟迟未能支付全款,仅支付了1600多万美元的定金,剩余的尾款成为一笔悬而未决的债务。

中国为此先后进行了七次追债,但均未收到索马里的还款,最终这笔债务不了了之。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波澜,也给中国在国际军售市场上留下了一些经验教训。
交易的背景与经过索马里位于非洲之角,地理位置敏感,历史上曾多次卷入地区冲突。1977年至1978年,索马里与邻国埃塞俄比亚爆发了欧加登战争。这场战争对索马里的军事力量造成了严重消耗,大量装备在战斗中损失殆尽。

当时的索马里由西亚德·巴雷领导的军政府执政,急需补充空军力量以维持军事威慑力。然而,索马里与长期的军援提供国苏联关系破裂,苏联转而支持埃塞俄比亚,导致索马里无法继续从苏联获得武器支持。同时,美国等西方国家因索马里在冷战中的立场以及其国内政策问题,也不愿向其出售先进武器。

在这种背景下,索马里将目光转向了中国。中国生产的歼6战机是仿制苏联米格-19的战斗机,虽然性能不算顶尖,但价格相对低廉,操作和维护成本也较低,对于经济实力有限的索马里来说,是一个较为现实的选择。此外,中国当时愿意以较为灵活的条件开展军售,这让索马里看到了机会。
1979年的中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经济建设需要大量外汇收入。军售作为一种重要的出口手段,不仅能带来经济收益,还能帮助中国拓展国际影响力,尤其是在第三世界国家中树立形象。

歼6战机在当时已经不是中国空军的主力装备,但对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来说仍有实用价值。通过出售这类装备,中国既能清理库存,又能换取外汇,同时在非洲国家中建立一定的政治和军事联系。
此外,冷战时期,中苏关系紧张,中国希望通过军售来拉拢一些与苏联关系不佳的国家。索马里因欧加登战争与苏联翻脸,正好符合这一战略需求。因此,中国对这笔交易持开放态度。

1979年,索马里与中国正式签订了购买26架歼6战机的协议。合同总金额为3310万美元,约定索马里先支付1600多万美元的定金,剩余尾款在战机交付后支付。1980年,中国按时完成了战机的生产和交付,将26架歼6运往索马里。
这些战机包括基本的武器系统和配件,足以满足索马里空军的日常训练和作战需求。然而,交付完成后,索马里并未按约定支付尾款,声称经济困难,无法履行合同。

索马里是一个典型的贫穷国家,经济主要依赖畜牧业和农业,工业基础几乎为零。欧加登战争耗费了大量国力,政府的财政早已捉襟见肘。购买歼6战机的资金很大程度上可能是通过借贷或临时调拨而来,支付定金后,索马里便无力拿出剩余的1700多万美元。

索马里当时由军政府统治,政治局势并不稳定。西亚德·巴雷上台后,通过高压手段维持政权,但国内反对派势力逐渐抬头,部落冲突也日益加剧。政府的资源更多被用于镇压内部异己和维持军队运转,偿还外债的优先级被大幅降低。此外,军政府可能认为,购买战机是为了应对紧急军事需求,一旦需求满足,债务问题可以拖延处理。

有分析指出,索马里购买歼6战机并非完全出于军事需要,而是带有一定的政治目的。在冷战格局下,索马里希望通过与中国合作,向苏联和西方国家展示其外交灵活性,以争取更多的国际支持。战机到手后,索马里可能认为中国不会因这笔债务采取过于强硬的措施,因此选择拖欠尾款,以此减轻经济压力。
中国七次追债的过程中国在发现索马里未按时支付尾款后,启动了多次追债行动。这些努力从1981年开始,一直持续到1987年,历时六年多。

1981年,中国向索马里发出正式的催款通知,要求其尽快支付剩余的1700多万美元。索马里回应称,国内经济困难,短期内无法筹措资金,但承诺会尽快解决。
1982年,中国再次发出催款通知,并派代表团前往索马里进行谈判。索马里表示愿意支付尾款,但提出希望分期付款。中国考虑到实际情况,同意了这一方案,并制定了具体的还款计划。
到了1983年,索马里未按分期计划支付任何款项。中国再次发出催款通知,并警告如果继续拖延,将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索马里承诺会尽快支付,但未给出明确时间表。

1984年,索马里仍未有实质性还款动作。中国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否则可能采取断交等外交措施。索马里再次以经济困难为由,请求延期。
1985年,索马里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项,但金额远远不足以清偿债务。中国继续催款,并表示将通过国际法律途径解决。索马里承诺会继续筹款。

1986年,中国正式向索马里提起诉讼,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索马里表示愿意支付,但仍以时间不足为由拖延。
1987年,中国最后一次发出催款通知,并警告将采取更严厉的外交措施。索马里依然以经济问题为理由,未能支付尾款。
最终不了了之的原因索马里在整个追债过程中态度敷衍,始终以经济困难为借口,拒绝支付全额尾款。军政府可能认为,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不太可能为了这笔钱采取极端措施,比如军事行动或大规模制裁,因此选择了拖延战术。

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外汇储备有限,这笔1700多万美元的债务并非小数目。然而,当时的中国更注重国际形象和外交关系,不愿因债务问题与索马里彻底翻脸。此外,中国希望通过军售在非洲保持一定影响力,如果对索马里过于强硬,可能影响与其他非洲国家的合作前景。
冷战时期,国际军售市场竞争激烈,中国需要与苏联、美国等大国保持友好关系。大西洋月刊的文章中提到,索马里购买中国歼6战机的事件确实发生过,且债务问题至今未完全解决。根据公开信息,索马里在1979年以3310万美元的价格购买了26架歼6战机,但仅支付了约1600万美元的定金,剩余款项因经济困难未能支付。

中国在1981年至1987年间多次追讨债务,但均未果,最终不了了之。这与索马里当时的政治经济状况密切相关。冷战格局下,索马里试图通过购买中国武器平衡与苏联及西方的关系,但战机交付后,其支付能力已严重不足。
中国的追债努力包括外交交涉和法律威胁,但受限于国际环境和外交策略,未采取更强硬措施。这笔债务成为中国早期军售中的一个教训,促使其后续在军售政策上更加谨慎。

这起债务纠纷直接导致中索关系恶化。1988年,中国与索马里正式断交,双边关系降至冰点。虽然后来两国关系有所恢复,但这起事件留下的阴影长期存在。
索马里拖欠债务的案例让中国认识到军售的风险。此后,中国在对外军售中更加注重付款保障,比如要求全款支付或提供担保,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这也促使中国在国际市场上更加审慎地选择合作伙伴。

这起事件在国际军售圈子里传开后,一些国家开始质疑中国武器的质量和交易可靠性。虽然歼6战机本身性能符合预期,但债务问题损害了中国作为军售国的信誉,短期内影响了其市场竞争力。
索马里经济基础薄弱,战争耗尽国力,购买战机的决定本身就带有一定的冒险性。而中国作为卖方,虽然在交易中吃了亏,却也从中吸取了教训,逐步完善了军售体系。

这笔债务至今未清,索马里自1991年内战后陷入长期动乱,国家治理能力几乎崩溃,更不用说偿还几十年前的旧账。对中国来说,这1700多万美元虽然不算巨款,但在当时外汇紧缺的背景下,仍是一笔不小的损失。这件事提醒人们,国际交易中,经济实力和政治稳定是履约的关键。
从更广的视角看,这起事件也折射出军售的本质——它不仅是经济行为,更是地缘政治的博弈。索马里试图通过军购调整外交立场,中国则希望借此拓展影响,两国各有所图,但最终因现实条件的限制,留下一笔不了了之的旧账。这或许是历史的遗憾,但也是一种必然。

如今,索马里仍未完全恢复稳定,而中国已成为全球军售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这起事件虽已过去四十多年,却依然值得回顾。它告诉我们,国际合作中,信任与实力缺一不可,否则再多的协议也可能成为空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