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巡抚是各省的最高行政长官,但是政治地位多多少少还是有一些差别。就像现在的广东省委书记、以及北京、上海市委书记一样,比其他各省的地位略高一样。
那么清代全国15个巡抚(清中期),可以分为几个档次呢?御史结合他们的兼衔、职掌等情况,来仔细聊一聊这方面的内容。
第一档:山东、山西、河南从乾隆中期开始,全国形成了“八督十五抚”的基本格局,就是说各省的总督、巡抚编制被确立了下来,不再因事而特设督抚,总数就23个(不含漕运、河道)。
山东、山西、河南三省的情况比较特殊,由于距离京师较近,朝廷没有设置主管军政的总督,而是以巡抚为最高军政、行政长官。
所以,此三省巡抚虽然名义上没有总督的头衔,但实际上扮演的却是总督的角色,这一点是其他各省巡抚无法相比的。
不过,按照清代官制的规定,总督和巡抚毕竟职任不同,相关的则例中明确规定,总督不能过于插手地方的民政,而巡抚则不能插手地方的军政。这样一来,山东、山西、河南三省巡抚就比较尴尬了。
雍正时期,山西的绿营高级将领与巡抚之间就出现了矛盾,不听巡抚的节制。因为按照朝廷定制,绿营将领归总督兼管,巡抚并无特权。
雍正鉴于山西的实际情况,上谕以山西巡抚兼提督衔,此后山西省就不再设提督(康熙朝也曾裁撤过山西提督),由巡抚直接节制各镇总兵。这也是清代历史上首次以巡抚兼提督衔。
不久,山东、河南两省巡抚也兼提督衔,有了提督衔,巡抚实际上已经成了辖区内最高的军政、行政长官。故而此三省巡抚排在第一档。
第二档: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此四省自然不必多说,显然是在经济、文化上占了优势。如今排名第一的广东省,在清代时经济实力远不如江苏,就连安徽、江西也比不了。
都说两江三省赋税,占了朝廷的三分之一有奇,加上一个浙江,那么差不多就有一半了。有数据为证,乾隆时期江苏的赋税9200000余两,浙江4700000余两,江西3200000余两,安徽3100000余两,合计大约为19200000两,而全国的赋税总额为四千三百余万两。
教育文化上,此四省更是远远将其他省份甩在了身后,清代的2万多个进士以及114个状元、榜眼、探花中,80%出自四省,进士数量也超过六成。
清代对读书人尤其看重,将其科举考试视为国家的根本,大量的人才来自两江、浙江,这对朝廷来说,是绝对不能忽视的。
除了经济、文化两个方面之外,江南也是朝廷最不放心的地方,这里的士子对前明怀有强烈的崇拜感,对朝廷的诸多举措心怀不满,皇帝必须要予以拉拢。这也是康熙、乾隆六次南巡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四省巡抚中,地位最高的还是江苏、其次是浙江,江浙二省巡抚任职的门槛向来较高,首次被提拔为巡抚者,一般不会放在这两个省。而且江浙巡抚也很容易升到总督,在仕途上较为优越。
安徽、江西巡抚,因乾隆以后效仿山西三省例兼提督衔,其含金量得以提升,比其他各省巡抚略强,但尽管如此,整体地位还是不及江浙巡抚。
第三档:湖南、陕西、广西、贵州此四省巡抚地理位置距离京师远,经济、文化也相对落后。尤其是广西、贵州二省是出了名的贫困省,每年的赋税都不够自己开支,还需临近省份调剂支援。
封建专制时代,经济落后必然会对官员的地位造成影响,而且很多大员也不愿到这些省份去任职。
越是穷的地方百姓就越难治理,这是亘古不变的铁律,而且这些省份又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清代时经常发生各种民变。
虽然四省巡抚在法定层面该享受的待遇一样不落,只是个人经济收入以及政治地位,都比富庶省份差不少。故而只能屈居第三档。
第四档:广东、湖北、福建、云南对清代历史略有了解的,应该知道“督抚同城”这一概念。各省督抚中,两广总督与广东巡抚同驻广州、湖广总督与湖北巡抚同驻武昌、闽浙总督与福建巡抚同驻福州、云贵总督与云南巡抚同驻昆明。
本来总督和巡抚各有分工、职掌,但因总督品级高、地位尊,且一般都是旗人,在督抚同城的情况下,总督占有绝对的话语权。
此外,与总督同驻一城,巡抚原本有限的军政权也被剥夺了,凡是该省军政巡抚很难插手,就连民政事务,也在总督随时监视下,巡抚很难放开手脚开展工作,说难听一点,巡抚的地位不比布政使高多少。
清代历史上,同城之督抚不和的情况还是比较多见的,大多数都是总督数一不二。至光绪晚年,才最终裁撤同城之巡抚,以总督兼巡抚事。
以上的划分办法是御史的个人观点,必然会有不到位的地位,如果错误和遗漏还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