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刚刚通报:5000余人被抓!

笑人生风雨 2024-12-18 16:07:10

《打击网络水军:净化网络空间的关键行动》

在当今数字化浪潮汹涌澎湃的时代,网络空间已成为人们生活、工作、社交和获取信息的重要场所。然而,“网络水军”这一群体的存在,如同阴霾笼罩在网络世界之上,严重破坏了网络公共秩序,损害了社会各方利益。公安部积极开展的打击整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行动,无疑是一场为了净化网络空间而发起的关键战役。

舆情敲诈则是网络水军更为恶劣的行径。江西抚州的邹某某等人成立网络传媒公司,开设多个自媒体账号,专门搜集企业负面信息,并在互联网平台上发布,以此威胁受害企业,索取钱财。他们累计发布帖文近万篇,敲诈企业 100 余家,非法获利 1000 余万元。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环境,损害了企业的声誉和利益,甚至可能导致一些企业因不堪其扰而破产倒闭。河南南阳的宋某某等人冒充记者身份,租用网站版块,以夸大、歪曲等手法编造发布负面帖文及视频 2000 余条,以协助删帖、采访曝光为要挟对多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敲诈勒索。他们的行为不仅触犯了法律,更是对新闻行业的抹黑,破坏了社会的信任体系。

刷量控评现象在网络商业领域也十分猖獗。浙江台州的范某等人搭建网站平台从事刷单活动,为 3 万余家商户提供刷单服务,刷单数量达 1000 余万条。这种虚假的交易数据和好评,严重误导了消费者的购买决策,破坏了电商平台的公平竞争环境,使得那些诚信经营的商家处于劣势地位。江苏宿迁的宗某等人成立工作室,购买“群控”软件和大量手机,非法操控大量网络账号,为网络直播行业、“饭圈”群体有偿提供虚假转发、点赞、评论等刷量控评服务,非法获利数千万元。他们的行为扰乱了网络文化娱乐产业的健康发展,让真正有才华、有实力的创作者和表演者难以脱颖而出。四川内江的赵某某等人打着“躺赚”噱头招募人员,组织大量人员在直播间挂榜互动以及虚假购物好评,人员规模达 10 万余人。这种大规模的刷量控评行为,破坏了直播带货等新兴商业模式的信誉,阻碍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有偿删帖更是对网络言论自由和信息真实性的公然挑战。江苏镇江的肖某等人组建专门群组,伙同他人购买并持有大量网络账号,接受委托利用网络平台漏洞有偿删帖 1 万余条,非法获利 200 余万元。辽宁锦州的西某等人招募 300 余人,在国内多家知名汽车测评平台有偿提供所谓“舆情监测”服务,发布虚假评论并删除负面评论。有偿删帖行为使得一些不良信息得以掩盖,而一些真实的消费者声音被压制,破坏了网络监督和信息反馈机制,让公众无法获取全面、真实的信息。

从网络生态角度而言,打击刷量控评和有偿删帖能够重建网络空间的诚信体系。在一个刷量控评泛滥的网络环境中,优质的内容和产品难以被发现和认可,而虚假的繁荣则会让网络生态逐渐恶化。通过打击这些行为,能够让网络平台上的评价和数据更加真实可靠,激励创作者和商家注重品质和创新,促进网络文化和商业的良性发展。例如,在电商平台上,真实的用户评价能够帮助消费者做出正确的购买决策,也能促使商家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在网络文化创作领域,真实的流量和评价能够让有才华的创作者获得应有的回报和认可,激发更多优秀作品的诞生。

为了进一步巩固打击网络水军的成果,构建长效治理机制至关重要。网络平台应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平台账号的实名认证和管理,利用技术手段实时监测平台上的异常信息传播、刷量控评等行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网络平台应完善自身的评价体系和算法机制,减少对单一数据指标的依赖,降低刷量控评行为的影响力。例如,电商平台可以采用多维度的商家评价模型,综合考虑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物流速度等因素,而不是仅仅依据销量和好评率。

广大网民也应提高自身的网络素养和法律意识。在面对网络信息时,要保持理性和批判性思维,不轻易相信和传播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参与刷量控评等违法活动。网民应积极参与网络治理,如发现网络水军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加强网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让网民了解网络水军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网络水军的良好氛围。

教育部等部门也可以在学校教育中融入网络素养教育内容,从小培养学生正确的网络价值观和行为习惯。例如,在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中增加网络信息辨别、网络道德规范等内容,在高校开设网络安全、网络治理等相关专业课程或讲座,为网络空间治理培养专业人才。

公安部公布的这 10 起打击整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只是打击网络水军行动的一个阶段性成果展示。未来,打击网络水军的工作仍任重道远。但只要公安机关持续发力,网络平台积极配合,广大网民共同参与,我们有理由相信,网络空间必将逐渐清朗起来,成为一个充满真实、诚信、健康和活力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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