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孩球球被碾压身亡一事,司机姜永亮被检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的罪名被执行逮捕,至今已经关了十多天。
姜永亮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在科普“过失致人死亡”这项罪名时强调过,所谓“过失”即行为人对造成“死亡”的后果存在明显的不恰当行为。这里面周兆成律师又强调了两点,一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二是已经预见到,但是轻信自己能够避免。
按照周兆成律师的观点,作为旁观者结合整个事情的结果和相关信息分析一下这件事情。
司机姜永亮的行为是否能够符合周兆成律师所说的这两点呢?
显然在我们普通人眼里,姜永亮既没有办法预判到男孩会突然摔倒在自己的车轮前方,也不存在已经预见到但认为自己能够避免这件事情的发生。
男孩摔倒事发突然,摔倒的位置距离姜永亮的小车不足10米,姜永亮车速52码也就是约等于14米每秒。
也就是说从男孩突然摔倒,留给姜永亮反应的时间约为0.7秒,人体的反射弧时间最快为0.25秒左右,也就是说姜永亮发现这个情况,到踩下刹车这个过程至少是在0.25秒之后。
剩下的0.45秒时间,要将一台小车从时速52减到0,这显然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办到,再结合周兆成律师说的两点来看,司机姜永亮是不符合构成的要件。
但是反过来看,哪些人能够符合周兆成律师所说的这两点呢?姜永亮的妻子认为至少有三方,一是将男孩绊倒的骑行者;二是道路管理方;三是男孩的爸爸自身。将男孩绊倒的骑行者,作为一个成年人本身应该知晓骑行的规则,在高速骑行之下应该要保持必要的车距,应该能够预见跟车太近的危险性,并预判可能造成的后果。
这一点网友都非常清楚,还做了提醒。
道路的管理方,未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道路是明令禁止通行的,作为道路管理方应该能够遇见,如果放任不管任由车辆自由通行,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男孩的父亲,在网友多次提醒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上路骑行的情况下,还依然带着小孩高速骑行,也应该能够预见该行为的危险性。
这三者前两者符合周兆成律师所说的第一点,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
而男孩的爸爸则符合第二点,已经预见到,但是轻信自己能够避免,这里从他之前在社交平台上回复网友的善意提醒可以看出来。
这些东西大家都看得到,作为男孩的父亲大概率也是知道,但他为何没有起诉绊倒自己小孩的骑行者和道路管理方呢?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一旦男孩的爸爸去起诉这两方,就证明自己也有责任,也就是承认自己儿子的死与自己有关,这正是男孩爸爸现在的心结和过不去的坎。
而且骑行团队的其他人也会不停的给男孩爸爸灌输一种思想,就是整个事情的发生,都错在一个人身上,这个人就是姜永亮。
只有让姜永亮一个人去承担这个后果,骑行团队才能撇清关系不用担责,男孩父亲也能得到一种自我的心理安慰。
所以他打死也不愿承这个因果关系,更不会去起诉这两方的,这一点从男孩父亲注销账号之后,新开账号所发的三条视频也可以得到印证。
1、网暴与杀人同罪;2、道路未正式开通,他该负法律责任;3希望大家嘴上留情,谣言止于智者。
其实我能理解男孩爸爸的这种心情,这是一种很矛盾的心理,这也是一个痛苦的煎熬,中年丧子之痛,对于男孩父亲来说,打击非常巨大。
希望大家也能理性看待,就事论事不要去过多的指责,等待法院的公正裁决即可。
相信周兆成律师,也相信法律最终会给姜永亮一个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