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升级常德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指令

尚一网 2024-12-25 10:10:39

常德日报记者 杨力菲 通讯员 黄道兵 12月24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当天19时,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指令。

根据省生态监测中心与省气象局联合会商预测,常德市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150将持续72小时以上,达到橙色预警条件。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经会商研究决定,将常德市之前发布的黄色预警指令“升级”为橙色预警指令,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预警指令响应时间从12月24日20时起,预警指令解除时间根据省联防联控指令另行通知。

在预警指令响应期间,常德市将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对应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有效减少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和面源污染排放。除了相关企业的应急减排措施外,常德市将对柴油货车、老旧车实行限行绕行;全域禁止焚烧秸秆、露天烧烤、烟花爆竹无序燃放、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等违规行为;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旅游景区、度假区等旅游场所户外旅游活动采取缩短开放时间、游客限流、参观人员有序疏导等措施;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延期举行体育考试和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相关部门提醒:预警指令响应期间,儿童,老年人,心脏病、肺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停留在室内,暂停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减少开窗通风时间;室外作业人员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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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源管控。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应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节能调度,火电机组中超低排放燃煤电厂优先发电,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超低排放机组优先发电。强化对涉气排污企业的监管,对重点大气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执法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并检查在线监测系统是否正常运作。“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对不可临时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应当依法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并能够提供一年以上的数据记录,同时应根据季节特点指导企业预先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能够落实减排措施。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重点检查有烧结工艺砖瓦、石灰、陶瓷、水泥、混凝土搅拌企业、45米以上高架源,以及包装印刷、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涉及VOCs的相关企业停产实施情况,对未落实指令的企业按照《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处置。

2.扬尘源管控。按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渣土运输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对裸露地面、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在日常清扫频次的基础上增加城市道路及其他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械清扫、洒水、冲洗频次(道路洒水在天气气温2摄氏度以下除外)。

3.移动源管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实施橙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民生保障工程外,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运输车辆停止上路行驶。涉大宗物料运输单位(日载货车辆进出20辆次及以上)应制定详细交通运输源头管控方案并配备有关硬件监管设施。移动源除明确停驶方案外,还应严格执行源头管控有关要求,包括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和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系统的使用情况排查、开展油品检测、抽查机动车销售企业环保达标情况,以及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停放地入户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等。加大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柴油货车、老旧车实行限行绕行,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在指令响应期间不准进入市中心城区,过境的柴油车在交警交通部门的指挥下有组织的过境绕行。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划定区域限制车辆通行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措施。矿山、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4.面源管控。指令响应期间,全域禁止焚烧秸秆、露天烧烤、烟花爆竹无序燃放、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等违规行为。

5.强化保障。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大预测预报力度、对县市区加大指调度力度。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执行压氮减排,相关企业严格执行超低排放标准,鼓励垃圾发电厂压减负荷50%以上。

2.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组织暂停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等污染严重的土石方作业(民生重点工程除外),承担相应工程的渣土车应停止运输。

3.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共交通工具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4.在科学研判且条件适宜的情况下,采用人工影响局部天气措施,改善大气环境。

5.倡导未纳入应急管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污染工序生产,主动减排,可在达标排放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污染工序的生产时间,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6.倡导企事业单位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消耗,冬季取暖设施温度较平日调低2-4摄氏度;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待机能耗;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推广使用节能照明灯具,尽可能减少照明数量和时间。

7.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8.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健康防护措施

1.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2.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佩戴合适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合适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危害的科普宣传,增设呼吸类等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延长工作时间,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加强三甲医院呼吸及心血管门、急诊就诊情况监测,包括就诊人数、就诊疾病种类、抢救、住院、死亡等情况。

4.停止举办露天比赛等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旅游景区、度假区等旅游场所户外旅游活动采取缩短开放时间、游客限流、参观人员有序疏导等措施。

5.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延期举行体育考试和运动会等户外活动。

6.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要组织专家解读预警信息和采取的应急措施效果,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和公众健康防护知识,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客观评价并积极参与到应对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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