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振兴“三农”的大潮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画卷正徐徐展开,农民的收入逐年增加,农村的面貌日新月异。然而,在这股欣欣向荣的潮流之下,却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暗流——新时代的“圈地”现象,以及与之相伴的恶势力与保护伞下的冤情。今天,我们就来深入剖析一起发生在广东梅南镇新塘村的自留地补偿款被侵夺的事件。


据悉,2023年2月10日,汕梅高速公路扩建项目的公示如同一枚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层层涟漪。该项目需要占用新塘村部分农民的自留地,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这本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对于温建英来说,却成了她噩梦的开始。温建英,一位普通的农村妇女,在新塘村坝尾石牙坑拥有一块占地690.72平方米的自留地。这块地见证了她与家人四十多年的辛勤耕耘,从最初的李子树、沙田柚,到后来大面积种植的香樟树,每一棵树都承载着他们的汗水与希望。然而,当汕梅高速公路扩建项目的补偿款公示出来后,温建英却发现自己的自留地和香樟树补偿款竟然登记在了其他村民(熊某光、熊某君)的名下。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温建英没有选择沉默。她立即向新塘村书记黎某亮反映了情况,并得到了黎某亮的肯定答复,承诺会处理好此事。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温建英的期望逐渐变成了失望。直到2023年4月16日,当她再次向村委询问补偿款的事情时,得到的却是既不处理也不回复的冷漠态度。无奈之下,温建英于2024年3月11日向梅南镇政府讨要公道。然而,她得到的却是政府干部温某娇的公然偏袒:“钱已经分配给熊某光、熊某君名下,没办法收回,没办法处理。”这句话如同一把利刃,深深刺痛了温建英的心。而在梅南镇新塘村委会及其负责人黎某亮等人的操纵下,温建英名下应得的20多万补偿款不知所踪。她有理由相信,这笔钱被村委、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村民瓜分了。更为令人气愤的是,在申诉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温建英及其作证村民还遭到了严重的恐吓和迫害。这起事件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自留地补偿款纠纷,它更是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是对公平公正原则的公然践踏。温建英多次向梅南镇党委政府出具了拥有自留地的事实证据材料,却得不到公正、妥善的回复处理。这不禁让人质疑:作为村级行政管理机构,村委究竟是在为人民服务,还是在利用手中的权力鱼肉百姓?而政府干部温某娇的言论更是让人寒心。她承认补偿款分配存在错误,却拒绝改正。这种承认错误却拒不改正的态度,这样的工作态度和处理方式,如何能让百姓信服?如何能让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这起事件中,我们看到了恶势力的嚣张跋扈,看到了保护伞的如影随形,更看到了农民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的无助与无奈。然而,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我们相信,在广大网民的关注和监督下,这起违法违规的“圈地”行为必将得到应有的惩处,温建英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恢复和保障。同时,这起事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对于任何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我们都应该坚决予以打击和惩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农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才能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道路越走越宽广。最后,我们呼吁广大网民继续关注这起事件的后续发展,共同监督相关部门的工作。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为新时代“三农”经济的良性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了钱有些人什么底钱都没有的,要记住不你不入你袋,迟早报应加倍 吐出来 的
应该拉第一责任人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