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作为肿瘤内科的重要治疗手段,与手术、放疗并称为癌症三大治疗方式。它通过使用化学药物来杀死癌细胞或抑制其生长,能随着血液循环作用于全身大部分器官和组织。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化疗的关键知识点。
化疗的5大类型及21天周期
(一)化疗类型
术前化疗(新辅助化疗):适用于肿瘤较大或暂无手术机会的患者。在手术前进行化疗,可使肿瘤病灶缩小,同时消灭潜在转移灶,降低肿瘤复发转移风险。比如部分乳腺癌患者,通过术前化疗能让原本无法手术切除的肿瘤变得可切除。
根治性化疗:对于白血病、淋巴瘤等对化疗药物敏感的肿瘤类型,单纯依靠化疗就有可能实现治愈,这类以治愈肿瘤为目标的化疗就是根治性化疗。
特殊途径化疗:通过体腔内给药(像腹腔、胸腔内给药)、椎管内给药、动脉插管给药等方式,让化疗药物在局部保持较高浓度,实现精准治疗。例如,恶性胸腔积液患者,可通过胸腔内给药控制胸水。
姑息性化疗:当癌症发展到晚期,癌细胞广泛转移,此时进行化疗主要是为了控制癌细胞进一步扩散,一定程度上延长患者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
辅助化疗:部分肿瘤患者手术切除肿物后,由于术前可能存在临床检测不到的潜在转移,或者手术过程中有少量癌细胞脱落,需要通过化疗杀灭这些癌细胞,预防肿瘤复发转移。
(二)化疗周期
化疗周期通常从注射化疗药物的第1天开始计算,到第21天或第28天(即3~4周)为一个周期,目前多数设定为21天。这是综合化疗药物不良反应持续时间、人体恢复时间以及肿瘤倍增时间确定的。
一般第1周用于化疗给药,第2周化疗药物毒性反应达到高峰,需要密切监测,第3周人体开始修复化疗造成的损伤。不过,有些化疗药物抑制骨髓的时间较迟、恢复慢,个别方案会以6周为一个周期。化疗期间,重复或相继使用化疗药物需要间歇期,间歇期要保证药物毒性作用基本消失,机体正常功能基本恢复,同时被杀伤的肿瘤细胞尚未修复。
常见化疗药及用法
临床中常见的化疗药具体用法如表1所示。
表1 常见化疗药物的作用机制及用法
化疗不良反应及应对方法
(一)消化道反应
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腹泻、便秘等,多数患者化疗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这类反应。可通过调整饮食(如少食多餐、选择清淡易消化食物)和药物治疗(如使用止吐药)来缓解。
(二)骨髓抑制
贫血:加强营养,必要时输全血。当血红蛋白<80 g/L时,不建议进行化疗。
白细胞异常:白细胞>2.0×109/L且无感染症状,可暂时观察、密切随访;白细胞<2.0×109/L,需及时就医进行升白治疗。
血小板异常:血小板>100×109/L且无感染症状,可暂时观察;血小板<100×109/L时需就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服用升血小板药物、打升血小板针或输入血小板等治疗方法。
(三)心脏毒性
对于存在糖尿病、高血压、血脂异常、吸烟、肥胖等高危因素的患者,用药前需进行心功能检查评估,用药后定期到医院随访心功能。部分化疗药物会对心肌产生毒性,轻度表现为心电图异常,严重时可能出现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等。
化疗间隔期与疗效评估
化疗药物每次只能消灭固定比例的肿瘤细胞,肿瘤细胞在化疗过程中一边被消灭一边还会增殖。因此,患者应尽量坚持化疗,避免中途无故停止,否则肿瘤细胞可能大量生长。但如果因疫情、白细胞未恢复、感染、床位不足等原因导致化疗延误,需根据患者身体情况,与主治医生沟通后确定化疗次数和间隔时间,化疗间隔期关键取决于化疗效果。
临床上评估化疗效果,常用总生存期、无病生存期、无进展生存期等时间表述,这些在肿瘤临床研究中应用较多。对于肿瘤患者,化验检查各项临床指标,如肿瘤标志物变化、循环肿瘤细胞定量数值、血液学检查、CT检查结果等,都能反映治疗效果。
通常用完全缓解、部分缓解、疾病稳定、疾病进展来总结治疗效果。但对于药物治疗不敏感或晚期肿瘤患者,不能仅关注完全缓解、部分缓解,还应重视患者生存质量和生存期。很多晚期肿瘤患者通过综合治疗实现长期“带肿瘤生存”,这同样具有重要的治疗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