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新闻,让人惊掉了下巴。
张某好心帮邻居卖芹菜,也仅仅是转手赚了14元,却被市场监督局罚款5万元,又追罚5万元,共计10万元。
这样的处罚,让当事人张某无法承受。而市场监督局也认为自己的行政处罚合法合规,并没有违规处罚。
当张某拿不出这么多钱没有交罚款时,市场监督局甚至将张某告到了法院,要求法院对张某强制执行。
最终,福州市闽侯县法院给出了合理解释,让大家觉得法律还是合理合法,合乎人情的,还是为老百姓发声的。
央视网也对此次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并重磅发声!
那么,此事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闽侯县的张某某天早上要到镇上批发市场打工,路过了邻居王大姐家的菜地,王大姐就好心说,要不要带点刚成熟的芹菜?
张某出于好心,就花122.5元买了70斤王大姐的芹菜,随后他到某个蔬菜批发商行以136.5元的价钱,将70斤芹菜卖了出去,获利14元。
当天,百里外的一家超市到此蔬菜批发商行,采购了一批果蔬,其中就包含张某卖的这70斤芹菜。
巧的是,隔天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到此超市进行抽检,发现这70斤芹菜有一项指标超标,该批次芹菜检验不合格。
于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启动调查程序后,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的规定,随即对张某做出了一个5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规定下达后,张某有些懵。
自己仅仅是出于好心,帮邻居大姐卖点芹菜,谁知道会被罚款5万元。
这5万元对于张某来说是一笔较大的数字,他根本拿不出,因此他也没有及时缴纳这5万元的罚款。
而且,张某是普通百姓,并不知道法律程序,也没有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作出上诉的行为。
随后,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张某未按时缴纳罚款为由,对张某作出追加5万元罚款的处罚,金额共计10万元,并将张某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对张某强制执行。
闽侯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看到这起案件后,很震惊,仅仅获利14元就要被罚10万元,这两个数字的对比太过强烈。
但孔副院长也了解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做法合法合规。
法律规定,涉案金额在1万元以内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市场监督管理局仅仅是按最低标准罚款,似乎也合情合理,但是对于张某来说,不免有些冤枉。
他不知道王大姐的芹菜农药超标,也是出于好心,帮王大姐卖芹菜,并且仅仅获利了14元,这根本算不上特别出格的行为,就要被罚10万元,他怎么也想不通。
最终,法院不予执行,免除了张某10万元的罚款。
这起事件也引起了央视的注意,央视专门对这起事件,进行了详细报道并且重磅发声。从法律层面来说,好像市场监督管理局这样的处罚并没有问题,但是法律即人情,从人情层面来说,从老百姓的层面来说,根本讲不通。
为此,央视特请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来解读此案件。
赵教授说,张某的案件是生活当中比较常见的一个案件,首先他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小,同时他是处于首次违法的一个状态,并且并非主观恶意。
对于首次违法,法律上规定,首次违法可以不罚。
因此,从这起案件来说,应该免去张某的所有罚款。
市场监督局的罚款没错,但也要出于罚款和教育相结合的目的,只罚不教育,未免让人怀疑市场监督局是出于某种利益对老百姓进行罚款,这样的情况,就会让老百姓对法律、对社会失去了应有的公信力。
好在,我们还有有良知有情怀的法院院长,还有平台为老百姓发声,让老百姓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是为老百姓服务的。
也希望这种事件以后少一些,再少一些。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