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农妇持刀砍伤民警案引发争议,警方紧急回应:全面核查!

社会晓晓生 2023-05-16 00:33:38

韩国是一名农民,承包了一块荒坑。他用了十几年的时间和精力将它填平,种上了树木,建起了房屋。这是他的全部财产和生活来源。

2020年10月29日,政府告诉他,要征用他承包的这块地。韩国不同意搬走,政府却不顾法律程序,派出工作人员和警察强行进场清表。

2021年7月20日早上7点左右,韩国一家在阻拦政府强制清表时,妻子屈晓玲持菜刀将滦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冯国忠头部砍伤,另一名辅警在制止过程中被其抓伤胳膊。经鉴定,两人为轻微伤。

屈晓玲因此被控涉嫌袭警罪,并于2023年5月9日在迁西县法院开庭受审。屈晓玲及其辩护人当庭指出,雷庄镇政府强制清表的行政行为已被滦州、唐山中级法院认定为违法,明显超越职权。

而滦州市公安局在明知强制征地行政行为违法的前提下,仍然出动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其行为并非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屈晓玲坚称自己系正当防卫,不构成袭警罪。

5月15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从唐山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处获悉,针对滦州农妇屈晓玲袭警一案,唐山市公安局已责成属地公安进行全面核查。

那么,究竟谁对谁错?事实真相又是怎样的呢?

事件人物

事件涉及到以下几个人物:

屈晓玲:雷庄镇村民,韩国的妻子,持菜刀砍伤冯国忠的农妇。韩国:雷庄镇村民,屈晓玲的丈夫,与屈晓玲一起阻拦强制清表的农民。冯国忠:滦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被屈晓玲砍伤头部的民警。王晓国:时任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被屈晓玲实名控告涉嫌滥用职权罪的公安官员。

· 案件细节分析

该案涉及到以下几个细节:

雷庄镇政府强制清表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根据报道,该行为已被法院认定为违法,明显超越职权。因此,雷庄镇政府强制清表的行政行为是不合法的。滦州市公安局出动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是否依法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处置突发事件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法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时,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公安机关应当依法提供协助。因此,滦州市公安局出动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只有在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行为合法的前提下,才能视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而在本案中,由于雷庄镇政府的行政强制行为已被法院认定为违法,滦州市公安局的协助行为也失去了合法性的依据。

屈晓玲持菜刀砍伤冯国忠是否构成袭警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7条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或者武装警察部队的人员或者军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袭警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四个方面。主体是指任何人;客体是指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或者武装警察部队的人员或者军人;主观方面是指故意;客观方面是指暴力袭击行为。

因此,屈晓玲持菜刀砍伤冯国忠是否构成袭警罪,取决于冯国忠是否正在依法执行职务,以及屈晓玲是否有正当防卫的情形。

屈晓玲的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五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为的,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要求满足以下五个条件:防卫的起因:屈晓玲的行为是针对滦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冯国忠的不法侵害行为,即强制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这一点已被法院认定为违法,明显超越职权。防卫的时间:屈晓玲的行为是在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的时候,即在冯国忠等人强行进入其承包地并进行拆迁的过程中。防卫的对象:屈晓玲的行为只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即冯国忠,没有对第三者或合法行为进行防卫。防卫的意识:屈晓玲的行为是出于正当的防卫意图,是为了保护自己和丈夫的财产权利,而决意制止不法侵害。防卫的限度:屈晓玲的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一点可能存在争议。一方面,冯国忠等人是持枪民警,其不法侵害行为可能造成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屈晓玲持菜刀反抗并非没有理由。另一方面,屈晓玲将冯国忠头部砍伤,造成其重伤住院治疗,其防卫手段和后果可能超过了侵害的强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屈晓玲的行为在前四个条件上基本符合正当防卫要求,但在第五个条件上存在争议。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还需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以上所述各项法律条文仅是个人见解,不涉及专业意见,请阅读时注意。

这个事件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和争议点,需要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按照法律、公正、及时地处理,找出真相,给当事人一个公道。

同时,也需要我们大家理性、客观、尊重法律的态度,关注事件的进展,不要随便说话或者做事。

我们要敢于质疑和监督权力,敢于揭露和反抗不法侵害,敢于维护和捍卫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也要遵守和尊重法律,理性和客观地看待问题,文明和理智地表达意见,积极和建设性地参与讨论。

4 阅读:1768
评论列表
  • 2023-05-16 08:49

    自己查自己[点赞]

  • 2023-05-16 08:19

    想用这块土地的人使钱了

  • 2023-05-16 10:01

    警察在干违法的事时,就不是依法执行职务,对不法行为防卫是合法的[呲牙笑]

  • 2023-05-16 06:06

    不懂!放在历史故事中该怎样?

    夜不归宿不是错 回复:
    历史是后人写的。谁知道呢?
  • 2023-05-16 11:43

    千古奇闻,良田种楼,山地种田[点赞]

  • 2023-05-16 12:26

    但凡能勉强过去的坎,也不至于让一个妇女提刀坎人。不是把人逼急了,一个妇女怎么会这样做?

  • 2023-05-16 07:32

    典型的互殴案件

  • 2023-05-16 11:20

    权对✓

  • 2023-05-16 10:57

    敢袭警要你命,你就不能当时用你的命去阻止然后去法院起诉呀,这下好了罪加一等

  • 2023-05-16 11:49

    囗口永远是对的

社会晓晓生

简介:一个专注于社会领域的自媒体账号,致力于探索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