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岁月如梭,2023年已经进入了5月20日;疫情三年,我们尝尽了酸甜苦辣,看清了人间百态。这三年有人欢喜,有人忧愁。当一切恢复正常后,我们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新一年的工作中,为了自己的一日三餐而四处奔走,并为了全家的幸福生活而战斗到底。
这段时间,广西省南宁市一而再再而三登上热搜,取代淄博成为大家最为瞩目的城市。然而,这一次,并不是什么好事,而是因为停车费过高、不合理,引发的一场大讨论。而南宁青秀区法院和南宁慧泊公司的合作,更是把整个事情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根据协议规定,青秀区法院会给予慧泊公司“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判决、优先执行”的待遇。
马路是国家财政拨款修的,国家财政是靠税收的,所以马路是纳税人的钱修,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划分私有。既然公共场所姓“公”,说明公众有权有义务使用,那么又是谁给了你收费的权力?居然把国家的和广大人民的公共资源,变成一小撮人的发财之本,这还有天理可言吗?
对于这样的事情,有关部门不仅不顺从民意,调整不合理的收费标准,反而推波助澜,甚至有点助纣为虐的嫌疑,这当然会引发大家的不满之情;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而是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辛勤劳动赚来的。合理收费或许可以赢得理解、支持,而乱收费则一点都不得人心。
让南宁市民感到欣慰的是,上头的领导的头脑是清醒的,他们知道水可以载舟,亦可以覆舟的道理,深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才是做事的原则。所以,在事情有愈演愈烈之势之际,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及时介入,纠正了青秀法院的错误,防止了更大的错误和影响。根据他们的审定,青秀区法院和慧泊公司的《合作备忘录》违背了公平、公正原则,因此,被第一时间叫停。自此,南宁慧泊停车收费引发争议,终于可以告一段落;这样一个结局无疑是庶民的胜利,是老百姓为了关乎自身利益的事情,进行的一次合理的抗争,同样是老百姓对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说不的典型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