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市公司*ST美讯因两份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嫌欺诈发行,与5名相关责任人一起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其中,公司被处罚金高达2156万元。时任董事长宋林林、总经理宋火红、财务总监郭晨除遭警告及罚款之外,另被处10年市场禁入。此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也公告因未能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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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讯涉财务造假,被处罚金2156万元
2024年10月14日,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美讯;证券代码:600898.SH)披露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10月12日,*ST美讯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08号)显示,经证监会查明,公司2020年度参与同一实控下关联方开展的苹果手机、康佳彩电等贸易业务,该贸易业务存在合同闭环和资金闭环,为虚假的购销业务。公司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5.78亿元、营业成本5.75亿元,分别占当年度营收的61.53%及成本的62.18%,导致公司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ST美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申报文件中,引用了上述2020年度虚假贸易业务收入数据。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确认虚假贸易业务收入5.78亿元,占当期营收之比为86.21%。在2021年3月证监会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后,上市公司即向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6亿元。上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此外,2021年度,*ST美讯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等会计处理不当。2023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2021年公司错报净利润1962.98万元,占当期年报记载的净利润之比为38.35%,由此公司2021年年报也存在虚假记载。
*ST美讯时任董事长宋林林、时任总经理宋火红、时任财务总监郭晨为对上述三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身为虚假贸易业务其他主要参与方法人代表的时任董事董晓红,以及时任监事长方巍,都应知悉相关贸易业务收入确认存在问题,但对此都未提出异议,并在2020年年报及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书上签字,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经行政处罚申辩-听证流程后,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及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罚:
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方面,对*ST美讯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嫌欺诈发行方面,对公司处以1656万元罚款,两者合计罚款金额高达2156万元。
此外,对宋林林、宋火红、郭晨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董晓红、方巍给予警告,并各处以170万元罚款。
除上述警告、罚款之外,因宋林林、宋火红、郭晨在涉案违法活动中起主要作用,违法行为恶劣,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情节较为严重,被证监会另外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ST美讯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同日,*ST美讯又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该公告称,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对于新《股票上市规则》发布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新《股票上市规则》发布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司,同样适用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ST美讯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为10月12日,最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于2024年4月末修订发布,符合上述条款规定。
此前,*ST美讯因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营收低于1亿元,以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又因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2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5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23年年审之后,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ST美讯2024年半年报显示,当期公司营收为578.62万元,相比上年同期营收2291.40万元,同比大幅下跌74.75%;归属净利润亏损2228.43万元,仍延续了2023年上半年归属净利润-3371.19万元的亏损趋势。
*ST美讯虚构财务数据,殃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
*ST美讯在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欺诈发行,不仅导致其自身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更是波及了该上市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机构,即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东吴证券;证券代码:601555.SH)。
2024年4月17日,东吴证券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4月16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4051号)。
据该《立案告知书》,因东吴证券涉嫌在*ST美讯、*ST紫鑫(002118.SZ,已退市)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根据《证券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4月8日,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