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歼-11和歼-16战机,明明是国产装备,为何出口必须看俄罗斯“脸色”?这背后藏着一段跨越三十年的技术博弈与协议枷锁,甚至让歼-16这样的“空中怪兽”在国际市场上“有劲使不出”。
1990年代,中国从俄罗斯引进苏-27重型战机,开启国产化道路,诞生了歼-11A(授权生产版)和后续自主改进的歼-11B、歼-16。然而,根据协议,中国对苏-27的仿制和改进机型仅限自用,不得出口。俄罗斯的“防一手”策略,本质是保护自身军火市场——若中国出口性能更强的歼-16,将直接冲击俄制苏-30、苏-35的销路。
有趣的是,俄罗斯曾因中国提前停产歼-11A(原计划生产200架,实际仅104架)并转向完全国产化的歼-11B而暴怒,甚至威胁中断合作。但最终,中国以继续采购俄制发动机和零部件为筹码,换取了俄罗斯对“自用不出口”的默认。
歼-16作为四代半重型战机,搭载国产涡扇-10发动机、有源相控阵雷达和超视距导弹,综合性能甚至超越俄罗斯最新的苏-35。其最大载弹量达12吨,作战半径1800公里,被美军视为“堪比F-22的空中威胁”。然而,正是这样一款王牌战机,却因协议限制无法出口。即便中国在技术上已实现高度自主,但“侧卫家族”(苏-27衍生系列)的血统标签,始终是绕不开的枷锁。
反观歼-10CE(中国当前唯一出口的四代机),虽性能均衡,但作为中型战机,在载弹量、航程等硬指标上难敌美俄重型机。这导致中国战机出口长期被压制在“中端赛道”。
未来希望或许在歼-35。这款国产五代隐身战机从设计到技术完全自主,不受俄方协议限制。分析指出,歼-35有望复制F-35的出口模式,成为无法购买美国隐身战机的国家(如中东、东南亚)的首选。而歼-20若开放出口,也可能以“限量高端款”形式,专供核心盟友。
四、启示录:从“仿制大国”到“规则制定者”歼-11/16的出口困境,折射出中国军工从“技术引进”到“自主创新”的阵痛。俄罗斯的协议限制看似霸道,实则暴露了其对技术优势流失的焦虑——中国已从“学生”化身“竞争者”。随着国产航发、雷达、隐身技术的成熟,中国军机出口终将跳出“血脉诅咒”,书写新规则。
结语歼-16的“锁链”,终将被更先进的国产战机打破。这场跨越三十年的技术博弈,不仅关乎军售市场,更是一场大国崛起的暗战。当歼-35飞向世界时,俄罗斯手中的“协议牌”,或许只剩一张废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