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依据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电诉宝”商家投诉通道10月份受理的全国15家电商平台1000余份商家投诉案例,以及电商大数据库“电数宝”分析的数据,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例行发布《2024年10月中国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报告》。
该报告涉及了综合电商、直播电商、B2B、跨境电商、二手电商等领域,并公布了10月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及十大典型案例,通过这些投诉案例可窥见当前电商平台商家困境。其中,美团平台在10月收到数十份商家投诉,以下为美团平台商家投诉数据分析以及典型商家投诉案例。
据“电诉宝”显示,2024年10月美团电商平台商家投诉问题主要如下,其中退款问题占比高达19.05%,排在第一;其余问题类型依次为:信息泄露、客服问题、霸王条款、退换货难占比都为9.52%,扣押保证金、网络欺诈、订单问题、商品质量、售后服务都为4.76%。
据“电诉宝”显示,2024年10月,投诉美团电商平台的商家涉及金额0-100元占比最多,为28.57%,其余依次为0-5万(14.29%)、1000-5000元(14.29%)、100-500元和500-1000元(9.52%),5000-1万(4.76)。
【案例一】商家押金无法退回 美团平台已与消费者协商达成一致
10月24日,来自山东的姜先生因扣押金问题向“电诉宝”投诉。称美团沂南公司业务员来给姜先生注册了一个美团优选团长端,在支付完押金1000元后,姜先生必须每天都要销售40件才不扣押金,结果在偏远农村一天根本卖不了40件,平台就发出警告,不想干后,姜先生就注销了美团优选团长端,一个月后平台退回来400元押金。可业务员也联系不上,剩余押金也没有退回,姜先生希望能退回剩余押金。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目前美团电商平台已经和消费者就方案协商一致,并达成和解。
【案例二】酒店未入住要退款 酒店方和美团平台 究竟找谁?
10月22日,广西省的周女士向“电诉宝”投诉称其于2024年10月16日遭遇了一起不公正的退款事件,周女士在美团订了如家酒店·neo(南京新街口中心店)两间大床房,但是由于一些突发情况实际并未入住,但美团上却显示我已入住,并且拒绝退款,出现了虚假入住的问题,周女士致电酒店方,酒店表示如果美团同意退款是可以退的,但是美团客服坚持说必须要酒店方同意才能退款,而酒店方却表示这笔钱款不在他们手上。
周女士认为美团作为一个在市场上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平台,本应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没有任何实际入住依据的情况下,仅凭系统显示就认定已入住,这是极其不严谨的做法。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诚信经营的原则。消费者在选择美团平台进行预订,是基于对平台的信任,而美团却辜负了这份信任。他们的不作为和错误决策,不仅给周女士个人带来了经济损失,也损害了平台自身的声誉。周女士的诉求是全额退款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目前美团电商平台已联系消费者,并与消费者协商一致,达成和解。
【案例三】支持商家 美团电商平台被指处理问题不公正
10月18日,来自湖北的牛先生认为自己遇到了霸王条款。牛先生在10月17晚21点15左右定了民俗,后获得朋友坐标发现离得太远,在21:39分提出退订,遭拒,后平台和商家协商后,只退我18元,牛先生认为就算扣掉当天的,也不至于扣两天的房费,而且美团在这件事上,完全支持店家霸王条款,店家硬硬把牛先生拖到00点之后,而且态度及其恶劣。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目前美团电商平台已联系消费者,与消费者协商一致,并达成和解 。
从网经社企业库了解,美团隶属于“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10日,法定代表人穆荣均。
据“网经社企业风险评级系统,“美团外卖”所属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风险评级为R1+,公司目前所处低风险。
根据“电诉宝”受理的生活服务领域用户有效投诉显示(依据投诉量排行),美团排名第1位,最新评级为“谨慎下单”。2024年至今,同样被投诉的餐饮外卖领域平台还有:饿了么、京东到家、大众点评等。
【法律合规成果】
网经社在消费维权、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关部委、消协的肯定。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发布国内首份《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调研课题项目;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与《中国消费者报》举办的“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座谈会上,发布《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
2013年,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并做主题报告;发起“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推动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