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张家港,一名女子趴在小区的道路上“晒背”,结果被一辆经过的汽车给撞了,今天(8月16日),警方公布了事件经过。
“我从车位倒出来, 她躺在路中间, 正好是车头盲区, 我就没看到她人。”驾驶人闵女士告诉民警。
民警赶到现场时,受伤女子已被送往医院,闵女士回想起事发时的一幕,依然是惊魂未定。
根据行车记录仪显示,事发时,一名女子在路上铺着瑜伽垫,全副“武装”,撑着遮阳伞悠闲地在道路上“晒背”,四周也没有任何警示遮挡。
闵女士说,自己启动汽车倒出车位后,压根就没看到地上还躺着个人。直到车外有人在呼救,她才意识到自己轧到了人。万幸的是车辆刚起步,又是压到小腿,经过医院诊断,受伤女子杨某只是肌肉损伤,腿骨并无大碍。
被撞女子杨某说,晒背这项活动她也是从网上看到的,因为肩膀经常酸痛,所以她就想晒背试试看,事发当天是她晒背的第七天。
“我想楼下没什么人,每天都是那个时候晒。当时里面也只有三辆车,我以为车子会看到我,如果油车的话声音很大,我肯定听得到的 ,还是大意了。”杨某说。
经交警判定,闵女士驾驶机动车对道路内交通情况疏于观察,导致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及承担主要责任;杨某在小区道路上,开展非道路活动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警方提醒:马路不是家,晒背也得分场合,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零距离》记者/孙艳 编辑/汪泽)
胡判,明显是晒背人责任
人才啊
印度阿三一样的
马路是躺人的吗?主要责任应该是晒背者!
要是警车给她撞了会怎么区分责任
感觉好像主次责任弄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