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房屋“卖旧买新”补贴实施流程

半岛晨报 2025-02-15 09:48:08
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相关要求,在政策实施期内,对出售自有商品住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补贴政策。2024年4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出售自有商品住房,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并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房屋属性为公寓),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个人,按照出售自有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补贴,补贴金额最终按照大房稳办发〔2024〕1号文件相关规定确定。其中,出售自有商品住房时间以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出售自有商品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不分先后。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建中心)自2025年4月1日起开始受理补贴申请。符合“卖旧买新”补贴政策条件的申请人,以及共有产权人,在取得新建商品住房不动产权证后,向市住建中心提交《“卖旧买新”补贴申请表》及以下申报材料(原件)。市住建中心通过共享数据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享受“卖旧买新”补贴政策条件的申请人、房源及补贴金额。市住建中心于2026年4月起发放自政策执行之日至2025年9月30日(含30日)审核通过的“卖旧买新”补贴资金,2027年4月起发放2025年10月1日(含1日)至2026年9月30日(含30日)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以此类推直到全部符合补贴政策的资金发放完毕。待资金到位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个人银行卡账户。出售自有商品住房的卖房人应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出售自有商品住房的卖房人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产权人不完全一致的,按照全部产权份额补贴符合“卖旧买新”政策条件的申请人。“卖旧”与“买新”补贴不得分开申请;出售自有商品住房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套数应一一对应,且不得为同一套房源。“卖旧买新”政策与房交会购房补贴、购房券政策不可叠加享受。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情况,一经查实,须退还全部补贴金额,同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再享受同类补贴政策,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明,如存在共有产权人,还需提供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明;        ②申请人名下一类借记卡;        ③不动产转移登记证明材料(出售市内四区商品住房的,无需提供,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大连市政务资源共享平台共享不动产转移登记数据;出售其他地区商品住房的,应至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调取不动产转移登记档案,包含不动产权证号、地址、建筑面积、转移登记时间等相关信息);        ④增值税发票;        ⑤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⑥不动产权证书;        ⑦契税完税证明;        ⑧其他相关材料。        其中第3、4项为出售自有商品住房需提供的申报材料;第5、6、7项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提供的申报材料。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受理地址:西岗区八一路131-A号,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3610406        政策问答        ①“卖旧买新”补贴政策实施的具体时间范围是什么?        政策实施的具体时间范围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中,出售自有商品住房时间以不动产转移登记时间为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出售自有商品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间不分先后。        ②“卖旧买新”补贴政策实施的具体区域范围是什么?        出售自有商品住房区域范围为全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区域范围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        ③“卖旧买新”补贴政策什么时候开始申请?有截止期限吗?        2025年4月1日后可以申请,没有截止期限。        ④卖旧房与买新房,具体包含什么属性的房屋?买的新房是二手房符合“卖旧买新”补贴政策吗?        卖旧房指出售商品住房(有不动产权证),买新房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房屋属性为公寓)。购买二手房不符合“卖旧买新”补贴政策。        ⑤我在大连市市内四区以外的地区卖的旧房,在市内四区买的新房,除增值税发票外,“卖旧”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出售除市内四区以外其他地区商品住房的,应至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调取不动产转移登记档案(包含不动产权证号、地址、建筑面积、转移登记时间等相关信息),调取的档案材料作为“卖旧”应提供的材料。出售市内四区商品住房的,无需提供“卖旧”材料。        ⑥卖的旧房是我名下的,买的新房是我妻子名下的,我和妻子符合“卖旧买新”政策条件吗?        不符合政策条件。出售自有商品住房的卖房人应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不以家庭为单位。        ⑦卖的旧房是我和我母亲名下的,买的新房是我和我妻子名下的,我符合   “卖旧买新”政策条件吗?如何补贴?我一个人来申请就可以吗?        您符合政策条件,将按照旧房、新房的全部产权份额给予您补贴。申请时,需要旧房、新房涉及的所有共有产权人到场申请。出售自有商品住房的卖房人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产权人不完全一致的,按照全部产权份额补贴符合“卖旧买新”政策条件的申请人。        ⑧“卖旧买新”政策与房交会购房补贴、购房券政策可以叠加享受吗?        不可以叠加享受。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岳宇艳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