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有了网络以后,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见怪不怪了,就像网上说的那样,活久见了,活得久了,什么样的事都能见到。
出轨是一件十分可耻的行为,在古代封建社会,出轨的男女会受到浸猪笼的惩罚,发展到现代文明社会,出轨仅属于道德范畴内的问题,不属于违法犯罪。
可能是因为出轨不属于违法犯罪吧,所以近几年来出轨率逐年攀升,一年比一年多,几乎每天都可以在网上看到出轨的事情。
从理论逻辑上来说,第三者插足破坏了别人的婚姻,应该内心感到愧疚,正常情况下,第三者都是十分隐蔽,不会暴露身份,但是也有例外。
2024年12月11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段视频,女子为嫁已婚男子,竟然给原配转账天价“离婚费”。
估计大家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吧,是的,大家没有看错,小编也没有写错,福建石狮的一名女子为了嫁给一名已婚的男子,愿意给原配付200万。
但前提条件就是要求对方离婚,真的是不明白,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满大街都是,为什么非要嫁给一个已婚男人呢?
不仅是破坏了别人的婚姻,而且严重践踏了道德底线,看得出来,这名女子的家境应该不错,否则的话,不会为了一个男人付出200万。
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名女子石某产下一子,孩子大概率就是自己的男友韩某的,为了自己的孩子,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她找到了男友韩某的原配杨某。
是的,这位男友已经结婚了,石某又和韩某有了孩子,从理论逻辑上来说,已经属于事实重婚罪了。
但是重婚罪这种事情,一般情况下来说都是没人起诉,就不会受到惩罚。
石某对杨某说,只要她答应离婚,就立马给她200万作为离婚补偿费,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石某当场转账120万。
要说现在有钱人就是厉害,普通人转账一万都要受限,有钱人转账120万,分分钟钟就通过了。
但是让石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对方收了钱以后过了一年半还没有离婚,石某恼羞成怒,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120万及其利息。
法院经过审理后查明,石某向杨某支付的120万是以破坏别人的婚姻为目的,再加上男友目前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书,正在离婚冷静期,不符合法律返还条件。
所以对于石某的诉讼要求,既不符合法律,也不符合情理,此法院对于施某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这起案件当中,男子韩某在婚外情期间向情人支出600万,这些都是在原配未知情的情况下,自然是没有得到原配的同意。
对于这部分财产,原配杨某可以选择上诉,向石某追回。
本以为可以拿200万让原配离婚,没想到到最后悲催了,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呢,120万打了水漂,而且原来给的600万,还有可能会被原配追回。
不得不说,开头有多嚣张,结局就有多狼狈,话说破坏别人婚姻的行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最后还是要送给大家一个忠告,不要去碰一个已婚的女人,因为她是一个男人的脸面。不要去碰一个已婚的男人,因为他是一个女人的余生。不是你的女人,不要嘘寒问暖。不是你的男人,不要情意缠绵。这是为人之基本,做人之底线。
一个男人忠诚于自己的妻子,一个女人守身于自己的丈夫,这是世间最大的道德。一个男人承担起家庭的责任,一个女人守护好家庭的完整,这是世间最大的良知。
如果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夫妻都能彼此忠于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信任,相信这个社会上出轨的事情会越来越少。
对于这个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