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当地时间21日,国际刑事法院(ICC)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前国防部长加兰特发出逮捕令。
国际刑事法院(ICC)
这条逮捕令实际上源于今年5月20日,当时该法院一名检察官申请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国防部长加兰特以及加沙事实当局哈马斯的三名领导人发出逮捕令。这些申请必须得到国际刑事法院法官的正式批准。
过了整整6个月,逮捕令才得以通过。
不出意料,以色列反应非常激烈:
内塔尼亚胡的办公室发表声明,称这一决定是“反犹主义性质的”。
加兰特在社交平台X上表示,这一决定开创了危险的先例,助长了凶残的恐怖主义。
以色列总统赫尔佐格21日在社交媒体上发帖指责国际刑事法院的决定“出于恶意”且“荒谬”。
以色列外长萨尔也指责称,ICC此举令其“失去所有合法性”。
说起来有些好笑,右边的加兰特已经被内塔尼亚胡开除了
好嘛,联合国之后,国际刑事法院也被以色列宣布没有合法性了。
那你干嘛不退出呢?
相信大家也注意到了,逮捕令的范围也包括哈马斯领导人:
当天,国际刑事法院也向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领导人穆罕默德·迪亚卜·易卜拉欣·马斯里发出了逮捕令。
如果对内塔尼亚胡的逮捕令是反犹主义的,那对哈马斯领导人的逮捕令是什么?
倘若只有对哈马斯领导人的逮捕令被通过,想必我们将能看到这些人欢呼雀跃,并自告奋勇地“帮助”执行吧。
国际刑事法院指控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至少在审查期间犯下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针对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的指控包括利用饥饿作为战争工具以及谋杀、迫害和其他不人道行为。
那么问题来了,发逮捕令是一回事,能真的得到执行吗?
那就太高估他们了
国际刑事法院设立在荷兰的海牙,是根据2002年7月1号开始生效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简称罗马规约成立的,对犯有种族屠杀罪、危害人类罪(反人道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的法院。
然而,该法院并没有警察来执行其逮捕令,而是依赖其缔约国家来执行其命令。
也就是说,当被通缉的嫌犯出现在缔约国家的境内时,由缔约国来拘捕嫌犯。
对于哈马斯领导人,我们不必怀疑缔约国的勇气。
可这世上能有几个国家敢逮捕以色列总理呢?看着他背后的美国政府、美国军队,有谁有这个勇气执行呢?
所以,我们不必指望真的有哪个国家能执行逮捕令。但这件事也足以说明,以色列犯下反人类罪行已经是全世界的共识,仅靠某些国家编织的谎言已经无法掩盖这一事实。
同时,我们也能看出以色列现如今在世界各国眼里的国际形象和地位。
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博雷利
11月21日,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何塞普·博雷利呼吁所有成员国重视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其他责任人的国际逮捕令。博雷利说,位于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作出的这一决定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欧盟所有成员国作为国际刑事法院有关条约的缔约方都“有义务执行法院的决定”。
荷兰外交大臣卡斯帕·费尔德坎普说,他的国家会在必要时执行对内塔尼亚胡的逮捕令。
法国外交部发言人克里斯托夫·勒穆瓦纳说,法国对逮捕令的反应将“与国际刑事法院的规则保持一致”。但就法国是否会在内塔尼亚胡入境时实施逮捕这一问题,勒穆瓦纳暂时拒绝作答。
加拿大总理特鲁多表示,他将“遵守国际法”,遵守国际刑事法院对以色列领导人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发出的逮捕令。
瑞士联邦司法局宣布,根据《罗马规约》,其需要与国际刑事法院合作,如果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进入瑞士,他将被逮捕,并启动向国际刑事法院引渡程序。
意大利外交部长表示,意大利将与盟友磋商如何“解释”国际刑事法院针对内塔尼亚胡和加兰特的逮捕令。
奥地利外交部长称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难以理解且荒谬可笑”,但承认奥地利“有义务执行这些逮捕令”。
不管实际执行时会怎样,至少我们看到,以往力挺以色列的“盟友”们,在这时并没有站在以色列这边。
我猜内塔尼亚胡肯定震怒了
以色列公共广播公司评论称,以色列政府现在必须“促使尽可能多的国家宣布不会遵守这一法令,乃至促使这些国家退出国际刑事法院”。
当然我们知道,以色列最重要的盟友是美国。据报道,美国政府从根本上拒绝国际刑事法院对内塔尼亚胡的逮捕令。拜登说这一想法“令人愤慨”“让我明确一点,无论这位检察官可能暗示什么,以色列和哈马斯之间没有任何对等关系。”
白宫发言人则表示,美国已经明确表示,国际刑事法院对此事没有管辖权。
这是要给内塔尼亚胡开特权,直接不受管辖了。
话是这么说,可美国根本不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呀。你有什么好叫唤,有什么好表示的?
是的,美国根本不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我们现在看到的就是一场闹剧。
拜登都绷不住想笑
可能有朋友记得,俄罗斯总统普京现在也在被国际刑事法院通缉中。
2023年3月,国际刑事法院对俄罗斯总统普京发出逮捕令。
泽连斯基当时十分兴奋,拜登也跳出来说普京“毫无疑问犯有战争罪”,海牙国际刑事法院向普京发布逮捕令的决定是“合法且正当的”。美国国务院发言人也指出,海牙国际刑事法院根据“摆在眼前的事实”对普京发出了逮捕令,美国一定要追究普京“犯下的战争罪行”。
这个时候美国政府又把自己当国际法的执行人了,又要坚决维护国际法了。
怎么说呢,双重标准已经写在脸上了。有意思的是,这三个国家都没签罗马规约。
其实早在这之前,特朗普还是美国总统的时候,就直接制裁了一些调查美军罪行的国际刑事法院官员和家人,态度可见一斑。
对任何事情都是两套标准,美国也好以色列也罢,都是这副嘴脸。一方面要在联合国发言,要编造借口,以“法律”为基准拉帮结伙地制裁自己看不顺眼的任何国家。另一方面,要粉碎联合国宪章,要全世界国家唯自己马首是瞻,当联合国决议不符合自己心意的时候,还要用那否决权耀武扬威。
说句实在话,其实国际刑事法院自己也清楚,指望逮捕令真的能执行到位是不可能的,更多的是表达一下我们这些有正常价值观人类的不满,施加国际舆论压力,它更多的代表国际社会对本轮巴以冲突尽早结束、以更公正和平的方式解决巴以问题的期盼。
而美国和以色列再这么我行我素地搞下去,在这个世界上的支持者只会越来越少。
最后想到了提一嘴,2013年所谓的国际法院南海仲裁案,和这次的国际刑事法院没有任何关系,虽然都在海牙。当时是菲律宾在海牙自己租了个大厅,自己雇的法官、律师和媒体记者,自己付了钱,从头到尾都由菲律宾一手包办。只不过有美国背书罢了,根本没有任何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