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开律师专栏3:欠债不还时要不要发律师函?律师函起到什么作用

张开评论 2024-06-13 13:23:35

在一些具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合同纠纷中,如借款合同、买卖合同或其它类型的合同关系中,往往会因为具有付款义务的一方违约而产生纠纷,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能会想着委托律师发律师函来实现债权。下面我们来探讨下律师函的作用及在欠债不还时到底要不要发律师函。

一、律师函的重要作用—中断诉讼时效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比如说在借款合同纠纷中,甲借款给乙,乙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偿还,后未按期归还。那么这个诉讼时效期间就是到2026年12月31日届满,如果甲在这期间未要求乙还款,而在2026年12月31日以后要求乙还款,那么乙就可以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主张不履行还款义务。也就是说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情况下,乙不履行还款义务就具有了合法性。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比如说在上面的案例中,如果甲在2026年11月30号这天委托律师给乙发了一个律师函,要求乙还款,乙当天收到,那么这个诉讼时效就要从发律师函这天开始重新计算。

对于诉讼时效期间将要届满,当事人又不打算通过诉讼或仲裁主张权利的,建议通过发律师函来中断诉讼时效,同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当然权利人也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来提出履行请求,但是这种证据难以保存、容易丢失等,在发生纠纷时债权人往往难以证明自己提出过履行请求。

当然律师函的作用并不仅限于中断诉讼时效,还具有其它一些重要作用。

二、欠债不还的情况下发律师函可以起到哪些作用

1.中断诉讼时效

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又不打算通过诉讼或仲裁主张权利的情况下有必要发律师函,中断诉讼时效。

2.了解对方态度

在发送律师函后,可以根据对方的回函或者反应来了解对方态度,进而根据对方态度来采取自己下一步措施。

3.敦促、提醒对方履行付款义务

律师函具有专业性和严肃性,一般会告知对方在一定期限内付款,逾期将会承担一定的后果。对方收到函件后就会衡量利弊,有可能就会主动履行付款义务。

4.具有固定事实的作用

比如说在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逾期付款,另一方可以通过律师函催款,付款方在回函中说货物已收到,因为资金周转问题暂时无法付款,要求宽限一段时间。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确定卖方交付的货物质量等没问题,仅仅是因为买方原因暂时无法付款。避免了直接起诉买方以货物质量等问题为由提出抗辩,导致纠纷复杂化。

5.获取证据及证据补强

比如说乙公司欠甲公司款项未支付,甲公司发律师函催款后,乙公司回函说丙公司欠乙公司款项到期还未支付,那么这个时候等于甲公司获得了丙公司欠乙公司款项的证据,在进行相应的核实后,甲公司可以考虑行使代位权直接起诉丙公司。

当然在有些纠纷中律师函可能会起到不好的作用,比如说对方本就想赖账,律师函可能会被对方认为是诉讼的前奏,反而给了对方转移财产的时间。到底要不要发律师函还是要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及具体纠纷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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