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企业境内上市可能释放哪些利好

银行家杂志 2018-04-13 10:53:22

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作出规定,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就此作了答记者问(以下简称“《答记者问》”)。同日,证监会就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上述3份文件和《答记者问》的出台,基本明确了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政策和制度框架,为今年以来资本市场沸沸扬扬的“独角兽上市”讨论和猜想画上了一个逗号。

创新企业境内上市已在路上。那么,推动创新企业境内上市到底能带来哪些好处呢?《答记者问》明确指出,支持这类企业在境内发行上市,将有利于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有利于增强境内市场国际化水平和全球影响力,提升境内上市公司质量,使境内投资者能够分享新时代经济发展成果。具体来说,创新企业境内上市对资本市场、国家和地区、创新企业、投资者、中介机构及相关企业都可能带来利好。

(一)利好资本市场,工业版股市向新经济版股市转型

目前境内主板市场IPO发审标准基本为“工业版”标准,基本上是为重资产型企业量身定制的,对上市企业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现金流和收入水平、资产状况等等都有要求。比如,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目前公司在境内主板市场上市应具备以下条件:(1)最近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二)最近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或者最近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 亿元;(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 万元;(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五)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即使是创业板的上市标准,对于上述的要求也只是相对降低,特别是都有盈利性的要求。对于以轻资产型为特征的新型企业来说,这些标准缺乏包容性,构成了上市的障,也影响到了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结构优化。此次《首发管理办法(征求稿)》和《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征求稿)》分别删除了试点企业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盈利性要求,对国内资本市场来说,这或许是一次腾笼换鸟、升级换代的机会。

(二)利好国家和地区,争夺优质公司和资源

资本市场早已是国家间竞争的战场。好企业在境外上市,影响的不光是投资者的利益,也影响到国家竞争力的形成。创新企业,特别是符合此次试点标准的创新企业,掌握核心技术或者颠覆性的商业模式,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一旦时机成熟,就有可能成长为一国甚至全球范围内的龙头企业,这对于国家总体竞争力的提升有着积极影响。早在去年,香港交易所已经启动修改上市公司规则,允许满足一定要求的不同股权结构以及尚未盈利的新经济公司上市。纽交所近年来也一直在致力于改革相应的上市规则,吸引创新公司挂牌。这些改革,从国际和区域竞争角度来看,都是对优质公司和资源的争夺。

以往我国监管层从微观管理的角度,对创新企业境内上市持保守态度。2016年5月,中国证监会曾明确叫停中概股回归A股市场。但近两年监管层从更宏观的国际竞争角度出发,转变了对创新企业境内上市的态度。以小米为例,虽然外界认为小米极可能到香港上市,但也有消息称,中国证监会也在努力让小米在境内上市,包括以CDR的形式来解决同股不同权问题。此次《若干意见》也明确指出,创新企业境内上市要坚持服务国家战略的原则,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引领,坚持创新与发展有机结合,改革与开放并行并重,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利好创新企业,在境内资本市场能获得更合理估值

在中国呼唤独角兽公司回归的同时,也有海外基金经理表示,从长期来看,包括阿里巴巴、腾讯、微博、京东在内多家中概股公司价值目前正被严重低估。比如世界顶级基金Dynamic Power Global Growth Class的经理Noah Blackstein称,由于许多中国科技公司现阶段大规模投资的缘故,必然会在前期压缩利润,需要未来3到5年才会体现其真正价值。还有分析师称,如果中国大陆能够实现双重上市,这些公司很有可能在境内获得更高的估值,因为他们中国具有更高的知名度。

我们注意到,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在美国上市,经常会讲一个“中国版”的故事来打动美国的投资者。比如,百度是中国版的谷歌,京东是中国版的亚马逊,微博是中国版的推特,刚刚申请IPO的爱奇艺则是中国版的Netflix。这是因为,这些在国内耳熟能详的企业,对国外投资者仍然是陌生的。可以想见,如果切换到中国市场,讲故事也许就不会这么费劲。而由于日常的接触和使用,投资者对于这些企业的表现评价也会更加客观。

(四)利好投资者,追寻“中国核心资产”,分享投资收益

创新企业境内上市,最终买单的是A股投资者。中国股市是为国有企业融资而生的,这一基因根深蒂固,对民营的创业公司本能排斥。而随着经济动能转换,留在A股的上市公司已经出现“老龄化”,公司质量长期以来更是良莠不齐,“妖股”“仙股”频出。因此,投资者一直希望A股能有更优质的更新鲜的资产注入。

许玉琴撰文提出一个问题,2018年是要守住“大国重器”基石,还是去追寻“独角兽”仙踪?她认为,本轮“独角兽热”在本质上与2017年的“漂亮50”的投资逻辑一脉相承,都可以归纳到寻找“中国核心资产”这一主线上。其中,“重器”是锚,奠定制造强国根基,“独角兽”是帆,引领方向,带来创新上“不息的川流”,让经济得以充满活力与生机。 因此,推动创新企业境内上市,实际上是以资本市场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这些代表未来核心资产的企业的发展。而只有投资核心资产,才能让境内投资者能够更好地分享中国经济增长成果,解决“境内挣钱,国外分红”的问题。

(五)利好中介机构等相关企业,获取新的业务机会

无论是中概股回归,还是创新企业上市,都将为资本市场的中介机构和相关企业,无疑都是巨大的业务机会。比如,中概股回归的方式之一——存托凭证发行主要涉及存券机构和托管机构,在我国证券公司更适合成为CDR存券机构已成共识,未来跨境协调能力强、托管和清算能力强的证券公司将充分受益。如近日中信证券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对高科技公司以及创新企业的融资机会已有布局,会跟进其IPO或发行CDR业务需求。此外,产业链上的一些中介或技术的公司也将值得关注。恒生电子也表示,公司在密切关注CDR业务的相关进展,并做了相应的技术储备。 券商中国记者采访了中信、广发、安信、国金、华融、德邦、兴业、中银国际等境内多家投行,看来目前各大投行都在密切跟踪和挖掘自家“心仪”的独角兽,跟进这类企业IPO或发行CDR的需求,尤其是一些具备境外上市企业服务经验的投行。

此外,分析也普遍认为,创新企业产业链公司及具发展前景的创新公司都将受益,这也是近期“独角兽概念股”躁动的原因。创新企业融资后,作为龙头将进一步带动行业创新,加大创新企业的孵化力度,形成良性循环。特别是《若干意见》规定的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八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相关企业的投资机会将明显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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