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编辑:皇甫指天
学生在校内出现意外,学校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校方如果为了避免学生在校内发生意外的话,就要把安全教育的工作做到位!
那么这个所谓的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呢?有律师也是表示:如果校方让学生签署“承诺书”一事属实的话,则校方行为不仅不合法,还违背公序良俗,这都是校方的“一厢情愿”;
此事也是引起了媒体的注意,媒体的记者也是联系当地的教育局,有工作人员表示:这已经是第12家报社电话联系了,到时候学校里面会有一个详细的说明的,目前已经和家长沟通了,具体的也会和家长反馈的!
这个事也是引起了众多网友们的讨论;“要不得,这种就算签了,也应该无效,学校无权利要求未成年签这样的承诺书”;“这学校也太不负责任了,教育局的回应也是模棱两可”;
学校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怕承担风险,竟然想出了这样的办法“强制自愿”;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啊!
对此,你是怎么看待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