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湖南屠夫因杀人被枪决,5年后遇害女子突然回家:我不认识他

时光捕梦师 2024-12-23 15: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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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然而5年后,那个被认定为受害者的女子突然“复活”,重新出现在家人面前。

这起案件到底是如何一步步走向错案的?又是如何揭开真相的?

案件的发生与调查

1987年4月,湖南省麻阳县一条河边发现了一只蛇皮袋,里面装着分割整齐的女性尸块。

发现的群众立即报警,案件被列为重大刑事案件,甚至引起了地方政府的高度关注。

在尸检中,警方推测死者是一名年轻女性,死亡时间不长,尸体切割手法熟练,作案者可能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

为了尽快找到死者的身份,警方对尸块进行了拼接复原,并根据尸体的高度、体型等信息制作了石膏像。

最终尸体被认定为当时失踪的旅社服务员石小荣,石小荣的家人,尤其是她的姐姐石树珍也基本确认石膏像与自己的妹妹相符。

经过数周的调查,凶手手法专业一特点让屠夫、医生等职业人群成为重点怀疑对象。

警方将目光锁定在一名与石小荣有过间接接触的屠夫滕兴善身上,他是麻阳县一名普通的猪肉商贩,在当地小有名气。

他为人本分,平时与妻子张华一起经营猪肉铺,家庭和睦生活安稳。

但正是因为他的职业特点,再加上曾经出入石小荣工作的旅馆,警方认为他具备作案的动机和能力。

被警方带走的时候,滕兴善以为只是普通的例行问话,还向警方解释自己与石小荣并无直接联系。

然而面对警方的连番询问,他开始变得紧张,当被问及案发时间是否去过旅馆时,他的支吾表现引起了更大的怀疑。

随后警方在他家中发现了一把用于屠宰的斧头,尽管没有直接证据显示这把斧头与尸块有关,但这件工具成为了案件的重要物证。

在案件调查的同时,社会舆论压力不断加大,河中发现尸块的消息早已传遍县城,公众产生了极大的恐慌情绪。

为了尽快破案,办案人员对滕兴善展开了连续审讯,滕兴善起初坚称自己无罪。

但在高强度的问话与疑似不当行为下,他逐渐感到恐惧,最终承认自己是“凶手”。

审讯中的滕兴善描述了“作案过程”,并带领警方到疑似抛尸地点进行了现场指认。

这些“口供”和配合的行为让警方确信案件已经水落石出,1988年12月滕兴善被正式判处死刑。

在法庭上,他虽多次翻供,但并未被采信,1989年1月,他的判决被执行。

受害者的“复活”

1993年年中的一天,一位年轻女子敲开了石家的大门,站在门口的人,分明是被认定已经“遇害”的石小荣。

石小荣告诉家人,自己并没有在1987年遇害,而是在那年外出打工时被人贩子拐卖至山东的一户农家。

她被强迫与当地一名农民结婚,并生下了一双儿女,这五年间她一直被严密监视,毫无机会与家人联系,直到儿女双全,她才找到逃脱的机会回到了贵州老家。

可滕兴善早在1989年就因“杀害石小荣”被枪决当初石树珍曾亲自前往认尸,正是她的“认定”成为警方定罪的重要依据之一。

当时警方拿着用石膏复原的尸体模型让她辨认,由于模型与石小荣的身高和一些外貌特征相近,她在悲痛和混乱中认下了死者身份。

随着石小荣的归来,石家人决定将真相上报给当地警方,为滕兴善讨回公道。

然而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案件已经结案多年,而滕兴善早已被执行死刑,案件似乎再无翻盘的可能。

加之石家人自己也心有愧疚,一时之间并未采取强硬行动,导致滕兴善的冤屈未能立刻昭雪。

案件再度引起关注是因为一个偶然的巧合,广场旅社的老板刘国沅在一次出差中碰巧遇到了石小荣的姐姐石树珍。

他一直怀疑滕兴善不是凶手,当刘国沅听说“受害人”石小荣还活着时,他第一时间回到湖南将真相告诉了滕兴善的家人。

两个孩子因为父亲的“罪名”遭受了无数嘲讽和歧视,学习和生活都一度难以继续。

虽然家庭已对申冤失去希望,但石小荣亲自找到法院,请求重新审理案件,并强调自己是“死而复生”的证据。

家属的坚持与平反之路

滕兴善的案件重回公众视线后,他的家属也没有立刻行动,他们曾因社会压力和一次次申诉失败,早已心力交瘁。

张华告诉了儿女案件的真相,两个孩子得知父亲可能是无辜的,表示一定要为父亲伸冤,为整个家族正名。

通过石小荣的归来,案件的疑点愈发清晰:认尸的错误、石小荣失踪后的拐卖事实、滕兴善供述中的矛盾、以及关键物证,斧头与尸块切割痕迹的完全不符。

最重要的是,DNA鉴定技术的普及终于为尸块身份的核查提供了科学依据。

2005年,滕兴善的家属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递交了申诉状。

这一次他们附上了石小荣提供的证词,以及一份详尽的案件分析报告。

法院决定重新审理案件,2006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滕兴善案启动了全面复查。

DNA检测结果显示,1987年发现的尸块并非石小荣所有,结合其他疑点,法院最终认定滕兴善在该案中无罪。

2006年1月18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判滕兴善无罪,并为他平反昭雪。

张华带着判决书来到滕兴善的墓碑前,告诉了亡夫真相,这是她苦苦等待了十八年的迟到正义,也是她为家庭名誉奋力争取的最好告慰。

滕兴善案虽已平反,但它并非孤例,在司法程序相对落后的年代,类似的冤假错案屡见不鲜。

然而数年后真正的罪犯浮出水面,证明呼格当年的清白,警方当初以所谓的“现场指认”和“口供”为依据,而忽略了案件中多个明显疑点,导致无辜少年命丧黄泉。

江西的张玉环在1993年因“杀害两名男童”被判处死刑,后改判为死缓。

急于破案、草率定罪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技术不完善、司法程序的不严谨,曾是那个时代的现实局限。

正义的核心在于无辜者不被冤枉,而这需要建立在科学证据与公正程序之上。

结语

滕兴善案的平反,是正义的迟到,但也是无数人努力的结果,然而这样的迟到正义,无法弥补失去的生命和岁月,更无法抹平家属的伤痛。

法律的公正性不容忽视,唯有不断反思和改进,才能让每一个生命免于冤屈,让正义不再迟到。

只有真正实现“疑罪从无”的原则,社会才能在公平与信任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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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参考资料

澎湃新闻在2014年12月15日《冤杀滕兴善16年赔了66万,错杀呼格吉勒图18年该赔多少》的报道

民主与法制网在2007年10月13日《滕兴善错杀 17 年后被判无罪》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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