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哈尔滨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效的平台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哈尔滨新区的除外);
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的车辆所有人(含企业或个人)。
申报条件: 平台企业须资质合法有效,具备从事网约车线上、线下经营服务能力,各项管理制度、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等符合行业要求。车辆所有人为企业的,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哈市主城区(双城区、阿城区除外)。
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具备哈尔滨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未获得哈尔滨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本次网约车运力指标分配以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 具体摇号工作委托哈尔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平台企业按照10个网约车运力指标为一个摇号标的;车辆所有人按照1个网约车运力指标为一个摇号标的。 具体办理时间、受理申请、资质审核、报名、摇号、办理运营手续等事项,可通过 市政府网站 或 微信公众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进行查看。来源丨哈尔滨日报记者 刘希阳 编辑丨 翟晓晨 责编丨 郭启迪 审核丨 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