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相亲,3月11日订婚,3月28日投河自尽,河南商丘一19岁女孩就这样轻易的结束了自己的人生,其中的缘由耐人寻味。三月初,女孩经自己母亲一久未联系的表姐介绍认识了男生小刑,认识不到五天后,双方便举行了订婚仪式,女孩母亲也收了27万彩礼,虽然女孩自己还想多了解了解再说,但稍微经母亲劝说又放弃了,同时,男方家长也坚决反对退婚,表示自己已经在五星级酒店下了订单,请的都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如果退婚太丢人了。就这样,在谁都没有想到的情况下,女孩选择了投河自尽。
面对网友们指责其母亲为了天价彩礼卖女儿并且女儿死后不愿意全额退还彩礼的无赖行为,其母亲愤怒的声称:“我每年给她花三万多,眼看着长大了我会去害她么?”随后又表示自己确实亏欠女儿,没有给她一个完整的家庭,只是想让她嫁个条件好点的家庭享享福。面对着自己女儿的死,首先算的居然是经济账,如此思维方式的确令人震惊。据了解,其母经历过多次婚姻,先后生有6个子女,女孩每月打工赚4000后还要交给其母亲2000用来养弟弟妹妹,而男方家庭订的五星级酒店且请的宾客都有一定身份,双方家庭差距之大肉眼可见。就算物质上可以享福,精神上能够得到平等的尊重么?这真的是为自己女儿好么?可能所有人都心知肚明。面对目前情况,其母亲、男方家庭、媒人都各执一词,坚持女孩的死与自己无关。
看到这个事件,很容易想起当年鲁迅写的那句话:“我翻开历史一查,满书都写着两个字—吃人!”。天价彩礼在吃人、原生家庭在吃人、人情世故在吃人、但所有人又都觉得,女孩的死和自己无关……
额,突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男方那么有钱,女的为什么想不开?男方有什么不足的?
可惜!!
条件真好的男生会要相亲吗?而且还是相亲5天就订婚,着急结婚?肯定有什么缺陷是难以接受的
这种母亲不应该惩治?
烈女[点赞] 牛逼 我是做不到
就光看这几个字写的就知道人不咋地。
幸福的婚姻不光需要物质,精神上的平等也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