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9岁女生被老师砸成重伤后续!当庭翻供,或将面临更重的处罚

生活中的漂泊 2024-08-18 02:33:09

长沙9岁女生被老师用三角尺砸伤案于2024年8月16日开庭审理,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嫌疑人宋某明当庭翻供称,投掷尺子砸伤学生行为系无心过失,也就是说,宋某明推翻了在公安机关的供述。

事情还要说回到一年前的9月6日,当天下午,长沙梅溪湖博才小学信息科技老师宋某明用三角尺砸伤了九岁的女生,过程就不在这里描述了,宋某明的行为最终造成这名九岁的女生二级重伤。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身为老师的宋某明已经触犯了刑法,他的行为已经属于故意伤害罪了,很难想象,这样的人是如何当上一名老师的?而且身为一名老师,却知法犯法,故意伤害自己的学生,导致自己的学生身受重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宋某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8月16日上午,宋某明涉嫌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本以为宋某明会对自己的犯下的罪行悔过,让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却当庭翻供了,站在审判席的宋某明推翻了此前在公安机关主动扔三角尺的供述,当庭翻供称,其只是“对着这个桌子砸,就把尺子砸到桌子上面,反弹到了小雨头上。”

如此一来,就等于宋某明直接推翻了原来的供述,原来的自首情节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如果故意伤人的罪名最终成立的话,连从轻减刑的可能都没有了,宋某明等于直接毒死了自己的所有退路。

当然了,宋某明可能也是想逃脱法律的制裁吧,要知道,如果是故意伤害罪名成立的话,公诉机关建议对宋某明量刑6至8年,并提议取消其教师资格证。

但是宋某明推翻了此前的供述,不再承认是故意为之,而是无意为之,用意非常明显,宋某明嗯是想表明主观上自己并非故意。

要知道,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都是3到10年,这也是公诉机关为什么建议量刑6到8年的原因。

如果按照宋某明的说法,那这个罪名可就要轻很多了,那就是过失致人重伤了,而过失致人重伤罪,就是三年以下了,没有了主观恶意,可能都不会判实刑,而是直接判缓刑。

但是也有知名律师表示,对于主观的认定,并不是完全根据嫌疑人的描述,按照犯罪嫌疑人原来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是主动扔的三角尺。

结果在庭审期间,又当庭翻供,说自己是无意为之,把公检法机关当成什么了?这个还要根据客观行为来推定的。

犯罪嫌疑人说对着桌子砸,结果把尺子砸到桌子上,尺子又从桌子上反弹到了小雨头上,如果说对着桌子砸,那肯定是做一个虚假的动作,既然是对着桌子砸,又为什么要那么用力呢?

所以有律师认为,宋某明看似高明的做法,其实有可能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不能给自己减轻罪名,检方还可能由于他当庭翻供撤销对他认罪认罚的意见,自首的情节自然也没有了。

原本公诉人的建议是量刑6到8年,如此看来,宋某明故意伤害罪的罪名一旦成立的话,估计会比原来判的更重一些了。

当然了,在这起事件当中,还有一个十分蹊跷的地方,相信大家都知道,如今的学校可不比以前了,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每个教室里面都有监控,学校很多角角落落也装了监控。

被砸伤学生所在的教室前方讲台黑板的上方有三个摄像头。一个是学校安装的监控,另外两个是家委会花钱安装在教室的,方便可以随时看到教室情况的。

而事情发生后,教室走廊以及其他地方的监控视频都可以查到,就是教室里的监控却出了问题,按照公安机关的说法,因设备故障无法提取相关视频。

都说无巧不成书,这也真的是太巧了,早不坏,晚不坏,专挑老师打人的时候坏了,楼道里的没故障,走廊里的没故障,校门口的也没故障,偏偏就教室里这个目睹了一切真相的监控故障了。

说实话,这样的事情又怎么能不让人起疑呢,要知道,如果真的是有人在这上面做手脚的话,可就是属于销毁证据了,同样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了。

一位来自河北的网友在评论区建议,关于监控异常缺失的事情,应该引起重视了,必须进行立法,刑事案件关键监控如果出现异常缺失情况,监控管理人需要自己证明缺失的合理性,也就是举证倒置,否则将承担销毁证据罪!

是的,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近几年来发生的很多事情都显示,每当我们需要现场视频监控的时候,设备就无缘无故的坏了。

这样的事情不得不让人怀疑,如果这样的事情不得到遏制的话,以后很多人都会效仿,所以对于事发地监控故障必须给一个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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