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几天,关于山东“事转企”的新闻在网上炒的火热,各路主播们各显神通,炮制出“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全部转企’”、“山东10万人告别‘铁饭碗’”、“考编大省砸掉10万人‘铁饭碗’?”等吸引眼球的网文或者短视频,纷纷转发转载,导致很多网民出现恐慌。可能看到已经出现了网络舆情的原因吧,山东省人社厅赶紧出面解释:
这些都是误读!真实的情况是,本次“事转企”的范围是此前山东省政府已经批复,但还没有完成“事转企”的事业单位,并且这些事业单位都是省属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是所有的省属事业单位。
既然省属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可以转企,那么市属的、县属的类似的事业单位都可以转企了,上行下效一直是我们的传统做法。
究竟什么是事转企呢?我在“搜索智能精选”出的排在首位的结果中,看到是如此描述的“事转企是指将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这一改革旨在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使政府能够更好地保障民生事业。山东省自20年前就开始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并在2024年再次发布相关文件,以推进省属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此次改革并非全面取消事业单位,而是分类施策,主要针对的是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
挺有意思的是,看到这个搜索结果的描述,感觉好像“事转企”行动目前在全国只有山东省是如此搞的。所谓的减轻政府财政负担,说白了就是甩掉政府的财政包袱,毕竟事业单位当中有很多是全额拨款的,有一部分是差额拨款的,当然也有自筹自支的。
这让我想起山东省前些年发生在某些市县推行的“国有民办”的办学体制,主要是针对高中学校的,义务教育学校是不敢的。“国有民办”的办学体制是什么东东呢?学校是国有的,但是办学具有高度自主权,你自己可以聘任教师,可以搞建设,可以自主开展办学活动,但是政府不再向高中学校拨款了。
一时间,实行这种办学体制的高中学校,拼命扩大办学规模,由最初的三十个班扩张到上百个班,学费也是拼命往上涨,借读费能过万。不是学校的校长心狠,实在没有办法咯,教职工的工资要学校自己承担,所有的花项都是学校自己承担。过了将近10年,这些地方的高中学校的“国有民办”闹剧才收场了。为啥要实行“国有民办”,政府为了甩掉财政包袱呗!
不过呢,看山东省人事厅的解释,“事转企”与高中学校的“国有民办”还不是一回事。凡是“转企”的事业单位,一般都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而高中学校不是生产单位,也不是经营单位,没有生产利润。
据悉,这件事早在20年前就已经开始了,现在又开始操作这件事,原因大家应该都懂得。目前经济下行,到处都是经济不景气,各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相当大。别的不说,我们的工资发放日期都在每月往后拖,从月初发工资已经拖到了月末,唉,造孽啊,真是替父母官们着急。
什么样的事业单位要面临“转企”?山东省此次“事转企”的文件依据是省编委办公室在2005年印发的《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的通知》,分类原则是政事、事企、事社分开,把事业单位分成三种类型(行政支持类、社会公益类、经营开发服务类)。
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是指完全从事具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事业单位。比如劳动监察、生态环境、食药品、质量技术、文化旅游、农业、规划等监督监察执法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等。
社会公益类又分成公益一类、二类、三类。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无偿提供公益服务,不能通过市场配置资源,不得开展经营活动,其经费需由国家财政予以支撑。比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等机构。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按照规定格收取费用,其资源在一定区域或程度上可通过市场配置,自主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并依法取得服务收入。如普通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等。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具有公益属性,但是实行经费自理,可以通过市场实现资源配置。如广播电视台、党报、党刊等机构。
很有意思的一点是,高中学校到底属于公益一类,还是属于公益二类,没有明确指出来。在义务教育实行绩效工资(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时候,高中学校跟上了;义务教育老师发放义务教育补贴的时候,没有高中老师的什么事。高中学校就是如此的尴尬!
我还注意到一点,在山东省出台这份文件后的第6年,2011年7月,国家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不愧是政治大省,走在全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前列,当然也有可能是全国的试点省份吧。
山东省此次转企的事业单位有哪些呢?根据我的理解,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不可能转企的,公益二类目前转企的话,条件也不成熟,只有公益三类可以转企,因为它们平时就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有收入,有利润。
网传有一份转企名单,共有79个单位,包括大众日报社新闻研究所、大众日报社印务中心、山东省粮油工程设计院、山东省粮食局招待所、山东省科学器材供应服务站、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山东省生物制品研究所、东平湖河蟹育苗试验场等。
从名字就能看出与公益一类、二类不一样的,都是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都是能赚钱的单位。其实,根据了解,很多区县相关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早已改制了,从事业编转为企业编制了。也就是说,山东省部分省属事业单位“事改企”根本就不是新鲜事,并且已经落后于区县的节奏了!
这些单位改为企业编制以后,完全能通过市场资源配置盈利赚钱的,政府可以省掉这部分单位的财政支出。
学校能取消事业编制,老师能砸掉“铁饭碗”吗?很多对教师“仇视”的人最盼望的事情就是取消学校的事业编制,取消教师的编制,砸掉教师的“铁饭碗”。
呵呵,你以为我们当老师的对这个“取消编制”真的很怕怕吗?对不起,让你失望了!
假如学校也实行“事改企”的话,教师的事业编制也就没有了,从体制内变成了体制外。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呢?
1、老师的年收入肯定比现在要高得多。
在八项规定之下,奖金不敢发,加班补贴不敢发,课时补贴不敢发,职务补贴不敢发,班主任补贴太少发的还不及时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将会迎刃而解。老师的工资可能不会有变化,但是各种各样的奖金、补贴一定会很多的。在各种奖励制度的刺激下,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也会大大得到提高。
双休、节假日时间,老师就可以光明正大、理由充分地举办大大小小的培训班了,一年的收入你想想会低吗?
2、学生家长缴纳的学费可能是现在的10倍、20倍!
现在的小学和初中,都是义务教育,国家承担这个阶段的学费。如果学校“事改企”的话,国家可能就停止向义务教育学校拨款了。那么,学校老师的工资从哪里来?办公经费从哪里来?羊毛出在羊身上,只要你家的孩子还想上学,就必须交钱,并且还不是少交,而是成千上万的缴!
对高中学校来说,就更不用说了。高中本来就不是义务教育,如果你家孩子想读高中的话,上万元的学费你也得交!
寒暑假的假期会缩水,学校会集体组织学生们利用假期补课,补课费用比现在社会上的培训班低一些,但是肯定会收补课费。除了学费、住宿费、教材教辅费、校服费等,各种各样的杂费也会让你家长应接不暇。
3、学校事改企的话,意识形态领域的教育会受影响。
学校一旦成了企业,教师一旦成了体制外的人,要想培育“又红又专”的祖国花朵,可能要受影响了。体制内的人,工资是国家财政承担的,当然是纳税人交的税,不管怎么说,体制内的人有“软肋”被政府部门拿捏着,绝大多数人会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服从安排。如果变成了体制外的话,还会如此听话吗?即使不去做违法的事,不说违法的话,但是不去弘扬正能量的主旋律,用不了多久,上层建筑就会受影响的。
也许有爱抬杠的杠精会说,国外一些国家,学校也不完全是公立的,私立学校比比皆是,不也没有出问题吗?对这个问题,不想多说,只说5个字:国情不一样。
分析到这里,只想奉劝有些网友,不要那么急切地盼望着砸教师的铁饭碗,取消学校的事业编制,如果真有那么一天的话,哭鼻子的人或许就是你自己吧!
教师必须末位淘汰。管理人员必须合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