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微法庭真是帮了我的大忙,没想到矛盾还没有进到法院就这么快解决了,真是太方便了。”顾某激动地向龙子湖法院和煦社区村居微法庭干警说道。
据了解,顾某与魏某同住龙子湖区和煦幸福城小区,两家系共用一堵墙的邻居。因点滴琐事,两家曾有积怨。2023年年底,魏某私自在公共过道处安装了一个监控摄像头,魏某自称只是为了查看自家门前的状况,保证自己居住的舒适安全。顾某发现此情况后,认为自己进出家门等日常活动被魏某的摄像头监控,侵犯了其隐私权,多次要求魏某拆除,但始终无果。
社区调解员走访住户,发现此情况,多次实地勘查监控摄像头的具体位置及拍摄角度,了解双方的矛盾焦点,疏导双方的情绪,引导双方化解纠纷。在龙子湖法院和煦社区村居微法庭联系干警的指导帮助下,经过长时间耐心细致的工作,魏某口头答应在约定的一周时间内自行拆除摄像头,但没有在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上签字。相关工作人员一次又一次地约见双方,宣传相似案例和法律知识,魏某最终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四天后,魏某已自行将摄像头拆除,并表示今后不会在楼道的公共区域范围内再行安装。
一起因邻里纠纷可能引起诉讼的侵权纠纷,在村居微法庭的调解下,顺利得以化解。老百姓的“烦心事”在家门口就能依法妥善解决,减少了人民群众的诉累,也是“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作者:吴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