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15 万信用额度、30 天法定冷静期、7 件奢侈品购物凭证——黑龙江某法院受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引发热议。原护士职业的妻子在离婚冷静期内狂刷配偶信用卡,以“夫妻共有”为由消费超 10 万元。当催款短信接连响起,男方通过商场监控目睹前妻拎着名牌纸袋谈笑风生。这场被称作“离婚前奏曲”的消费行为,最终需要司法天平称量:是共同生活支出,还是个人过度消费?
案件回溯
2023 年,民宿经营者李明与医械销售张芳因工作相识,三个月后闪婚。然而,这段婚姻仅维持不到两年便走向破裂。婚内,张芳频繁使用附属卡购置高端护肤品,单笔消费最高达 5.2 万元。2024 年 11 月,双方提交离婚申请后,张芳在冷静期内疯狂消费 11.1 万元,涉及珠宝、服饰及奢华酒店。李明发现后紧急冻结信用卡,并将前妻告上法庭。
法庭审理中,张芳辩称部分消费用于偿还“婚内债务”,但经核查,8.1 万元支出与家庭生活无关。最终,法院判决张芳返还该笔款项,明确“冷静期不赋予单方挥霍财产的权利”。
法律焦点
共同债务界定《民法典》第 1066 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挥霍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本案中,法官精准区分了 3 万元合理债务与 8.1 万元个人消费,体现司法对财产边界的严格把控。
冷静期权利与义务离婚冷静期旨在缓冲冲动离婚,但绝非“消费狂欢期”。判决书强调:“冷静期内单方恶意透支,不构成共同债务。”
社会反响
支持判决:网友称赞“司法计量堪比精密仪器”,尤其认可对奢侈品消费的否定。
警示意义:案例为类似纠纷提供参考,提醒公众冷静期并非“法律真空地带”。
专家建议
财务隔离:离婚过程中建议及时解除共同账户、信用卡绑定。
证据留存:保留消费凭证,便于争议时举证。
法律咨询:涉及大额支出前,可提前寻求专业意见。
结语
婚姻走向终点时,理性处置财产是对彼此的尊重。本案判决不仅维护了公平,更传递了“法律不纵容任性消费”的明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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