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bǔ),是一个少见的姓氏。在胶东半岛范围内,莱州是卜姓比较集中的一个区域(该市土山镇有卜家村),其他县市区则相对较少。
具体就牟平而言,当地虽有卜姓分布(县志中的姓氏名单里有收录),但规模亦不大。不过,在历史上,牟平卜姓曾出过一位知名人物,《明史》《登州府志》《牟平县志》等史籍均记载其姓名。
这位卜姓人名叫卜怀,生活在明代中期。他之所以青史留名,主要是因为有着感人的孝行。
根据《牟平县志》记载,卜怀家住城南关,其父亲早逝,母亲郑氏将之抚养长大。
这位郑氏很有可能出自书香门第,因为卜怀从小的学业就是她亲自负责。她教子相当严格,县志称:“母郑氏课其业,辄以杖击之。”
这种教育方式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培养出孩子的优良品行,也可能造成孩子的逆反。所幸,卜怀属于前一种情况,逐渐成长为一位品学兼优的人(他有监生的功名)。
后来,郑氏去世。卜怀十分悲痛,每天都对着母亲当初用来监督学习那根木杖哭泣。据说他在给母亲挖土修坟时,挖出了泉水,并涌出两条鲤鱼。这在古代被视为难得一见的吉兆,周边人都认为是卜怀的孝行感动上天所致。
修好坟墓后,卜怀还在一旁庐墓三年。以上孝行,也得到地方官府的认可,被奏报至朝廷。弘治十五年八月,朝廷下诏公布了一批道德模范表彰名单,卜怀就名列其中。
对此,《明孝宗实录》载:“旌表孝子二节妇五人烈妇一人,卜怀山东宁海州监生,刘澄凤阳府怀远县听选官,俱以父母丧庐三年,旌其门曰孝旌。”(注:县志记载说还曾建有旌表牌坊。)
大概就是有了旌表的“加分”,卜怀后来被选为岁贡生,并得到了入仕为官的机会。根据记载,他官至郧阳府通判(注:明代的府通判为正六品,在一府当中的排序次于知府和同知,高于推官),在任期间,颇有政声。当地人对他很敬仰,曾请画师为其绘像,不少文士还在上面题跋留字。
卜怀去世后,也获得了崇祀忠孝祠的哀荣。按照《牟平县志》的说法,至民国时期,他还有后人住在南关一带,据说当时还收藏着明代的那套画册。如今已经过了八十多年,现在具体是何情形,暂时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