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位高权重的上将张阳,本应以身作则,为国家和人民奉献力量,却因涉郭伯雄、徐才厚等案,严重违纪违法。
张阳涉嫌行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在接受组织谈话期间自缢身亡。
那么,他的巨额涉案赃款该如何处理呢?
这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关乎公平正义的大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正在调查的案件将不再被起诉,其也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被认定为赃款和违法所得的财产,将继续被法院追缴。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管党治党的力度不断加强,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完善,让腐败分子的权钱交易之路越来越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2017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规定,更是对贪污贿赂等五类重大犯罪案件中的追赃问题进行了明确。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主要适用于两类案件,即贪污贿赂犯罪和恐怖活动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虽然适用较少,但却有着重要的意义。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首次规定了这一程序,2017 年两高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程序适用的范围、证明标准等问题,为规范推进这一 “特殊程序” 提供了依据。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认为,这一规定既保障了程序的立法宗旨,又能避免被滥用,兼顾了各方合法权利。
在现实中,已经有不少违法所得没收的先例。
比如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2014 年其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2015 年因癌症病亡。军事检察院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但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还有山西省政府原副省长任润厚,2014 年被宣布调查,一个月后死亡。2017 年,其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开庭。最终,法院裁定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
这些案例充分彰显了法治下的 “一视同仁” 与法律惩戒的威力。
腐败分子以为一死了之就能逃避法律的制裁,那是大错特错。党和国家有贪必反、有腐必肃,不会让反腐败成为 “烂尾楼”。
任何一笔从人民那里非法获得的财产,都必将被追缴后还于人民。
反腐永远在路上,反腐没有休止符。
相信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强,那些妄图通过违法手段获取财富的人必将无处遁形,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将得到更好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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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到国外的怎么办?专家出来狡辩下
他家属子女什么处理?
顾左右而言他标题党
给我一抽屉就够了,我不贪[呲牙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