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重磅裁决】员工骑摩托上下班遭辞退企业用工自主权滥用被判违法

社会热点盘点 2025-04-11 11:20:41

重庆某水泥企业因员工驾驶摩托车通勤单方面解约案近日尘埃落定。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认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需支付赔偿金3.2万元。此案入选重庆高院2024年度十大民事典型案例,为企业用工管理权边界划定司法红线。

■ 通勤工具成解雇导火索

涉案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禁止员工驾驶或搭乘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违者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郎某所在乡镇既无企业通勤车覆盖,也无直达客运班线。在依法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行驶证并投保交强险后,郎某选择骑摩托车通勤。

■ 司法双审确认制度违法

丰都县法院一审指出,企业规定实质剥夺劳动者通勤方式选择权,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抵触。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在安全生产管理权与劳动者基本权利间保持平衡,不得以规避风险为由不当限制合法权益。

重庆三中院二审特别强调,企业对员工非工作时间的通勤行为不具管理权限,相关制度条款因逾越合理边界而无效。终审判决企业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为类似劳资纠纷确立裁判标准。

■ 高院发布典型案例警示

重庆高院通过本案向用人单位发出司法警示:用工自主权行使必须遵循"必要性、适当性、合法性"三原则。企业规章制度若存在过度限制劳动者权利、加重义务负担等情形,将面临司法否定性评价。

劳动法专家指出,此判决对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具有标杆意义。用人单位在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过民主程序,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数据显示,2023年重庆法院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万件,其中因规章制度瑕疵引发的纠纷占比达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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