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恶旧社会的一张民间典女契,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及书法水平

禅书愿悟道 2024-06-16 11:36:37

这是一张清朝宣统元年民间的典女契。

宣统元年也即公元一九零九年,宣统是清朝第十二位皇帝爱新觉罗•溥仪的年号,也是中国二千多年封建王朝历史上最后一个年号。

这张典女契是用毛笔写的,开头是红底黑字大大的“典女契”三个字,正文内容大致如下:

本镇李兴才久欠班寿起白银壹伍拾两,因无力归还,自愿将小女典于班寿起为妾,期间所育子女应归班家所有,三年期满,李以白银贰拾两赎回,逾期不赎,另作它议。

后面是出典人、承典人和中间人的签名,最后是典女契的日期。

据考证,在封建社会里,典妻典女的现象并不少见,而是相当盛行的做法。

一些穷苦人家,因生活贫困,为了度过难关,只得向财主大户借钱艰难度日,哪知此路就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由于封建社会的腐朽,统治阶级丝毫不顾老百姓的死活,加上利滚利的巨坑,穷苦人家借钱后根本无力偿还,万般无奈,只得出此下策,典妻典女来代为偿还债务,其实就是卖身契。

我们看一看此典女契,穷人借了财主大户人家壹伍拾两白银(这里用词不太规范,应该是壹拾伍两白银),无力偿还后,只得把女儿典给财主大户作妾,期限为三年。三年后,穷苦人家还要用贰拾两白银赎回女儿,如果没有钱赎回,女儿大概就永远归财主大户了。

各位看官,这个买卖值不值?对于财主大户来说,当然相当划算,借出十五两白银,白得一个青年女性玩乐,可借肚皮生儿育女,三年后还可收回二十两白银,怎么算怎么划算。而对穷苦人家来说,卖了女儿,三年后还要用更多的钱才能赎回,没办法,打落牙齿往肚吞,走投无路呀,这真是万恶的旧社会!

所以,旧社会妇女的地位十分低下,相当于一件商品,毫无人格、自由可言。幸得毛主席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历经千辛万苦推翻了压在旧中国老百姓身上的三座大山,人民翻身得解放,妇女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更是与旧社会不可同日而语,成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半边天。

再回头说一说这张典女契的用字。

这是一张典型的民间契约,执笔的应该是村里有点文墨的人,但文化程度不可能很高,所以我们看到,文中用词不是很规范,有些字的写法也有不准确之处,如“赎”字、“逾”字、落款日期的“初”字等。

此契用字为行楷字体,字形结构、笔法尚可,整体疏朗易认,还算端正整齐。

一些字的点画也有一定的功底,如文中的“寿”字、“白”字、“银”字、“应”字等,写得俊俏秀美,点画的提按分明,显示出一定的书写功底。

落款的“元”字、“年”字、“三”字,笔画舒展挺正,形态也颇为可观。

作为村里的普通文化人,能把文字写得端正明白,好看易认,是那个时代的普遍认知。这张典女契,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和文化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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