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周先生来连出差,不慎把手机遗失在了大连火车站附近的网吧里。周先生返回寻找手机,一名染着黄色头发的年轻男子连称“没看到”。然而,次日,周先生查看网吧录像视频发现……
网吧上网不慎遗失手机
3月10日,社交媒体上的一段短视频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视频发布者表示,他的手机遗失在一家网吧的座位缝隙里,下一个坐在该座位的年轻男子捡起了手机,面对失主来寻却谎称没看到。
视频的场景在一个网吧内,时间是3月8日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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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第一部分显示,一位戴眼镜的男子穿外套离开座位时,不慎将外套兜里的手机掉在了座椅边的缝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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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第二部分显示,一个染着黄色头发的年轻男子坐在座位上,他歪头看到了座椅缝隙中的手机。黄发男子将手机拾起后,一边观察手机,一边转头和坐在旁边的女子交谈。紧接着,黄发男子用他的手机给捡到的手机拍了张照片,然后将捡到的手机递给了旁边的女子。女子拿到手机后,做出了疑似把手机关机的动作。
“我回去找手机时,特别问了他们俩,他们都说没看到。”视频的最后,失主用文字的方式表达着无奈。有网友建议失主尽快报警处理,也有网友提示该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拾得者谎称“没看到”
10日当晚,记者采访了短视频发布者,即失主周先生。他是浙江人,近期在大连出差。周先生告诉记者,3月8日18时许,他进入大连站附近的一家网吧上网,20时45分前后离开网吧。半个小时后,周先生发现手机不见了,他判断可能掉落在了网吧,于是第一时间返回网吧寻找。回到网吧,周先生来到他坐过的位置看到,座位上坐着一个年轻男子,他身穿黑色外套,染着黄色头发。周先生询问黄发男子有没有看到一部手机,黄发男子和旁边座位的女子异口同声地回答:“没看到。”
随后,周先生来到网吧前台,询问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复没有看到手机的同时,同样去询问了黄发男子,黄发男子的答复依然是“没有”。周先生见状只能离开网吧,前往别处寻找。
9日上午,多处寻找手机无果的周先生再次来到了网吧。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查看了8日当晚的录像视频,随即发现了短视频中的一幕。周先生的手机是在他起身穿衣时掉落,并被黄发男子发现拾起,交给了同行女子。
周先生称,这部手机本身的价值不算大,但内部存有许多他工作上的重要资料和联系人信息等。“手机对我非常重要,如果拾得者愿意归还手机,我可以不追究责任,再奉上一笔保管费。”他说。
若拾得者有意归还,可以通过网吧工作人员联系周先生,也可以拨打本报新闻热线82488888,或在本报官方微信报料平台留言。
律师观点
拒不归还贵重失物或担刑责
捡拾他人遗落的物品,若拒不归还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记者就此采访了辽宁东亚律师事务所的于海洋律师。他表示,黄发男子的行为应从民事和刑事两种角度分析。民事方面,《民法典》规定,周先生作为手机所有权人享有物权。黄发男子与同行女子捡拾该手机系无权占有,周先生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原物,若手机受损可同时主张赔偿。
刑事方面,于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拾取他人遗忘物并非法占为己有,经催告后仍未归还且数额较大的,构成侵占罪。本案中,黄发男子拾取手机占为己有,经失主周先生催告拒不归还,与知情女子或构成共同犯罪,周先生可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此外,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明知他人所有的财物进行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黄发男子在周先生原座位上发现手机,其应意识到该手机系先前在座位上的主体所有。明知是他人财物仍非法占有,其行为或构成盗窃罪。同行女子对黄发男子的行为知情且共同占有手机,或涉嫌共同犯罪。建议周先生报警处理。目前,周先生已经报警。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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