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8万块钱把路虎车卖了,1年后收到违章信息,车商:你的车自燃了

张亮宏 2022-07-17 18:52:51

重庆,一名女子以8万的价格,将自己的路虎车卖掉了,本以为车就和自己没关系了,可不料时隔一年多,自己竟然收到了违章信息。提示她不按规定停车,罚款100,她去12123查询后发现,车子不仅违章,而且还脱审了,这让她百思不得其解。

自己已经卖掉1年多的车子,为何违章记录还在自己这呢?

张女士这辆车是路虎揽胜极光,是2020年10月份卖掉的,地点在八公里二手车市场,双方约定以8万块钱成交,至于过户的问题,车贩子让张女士不用担心,等找到下家后,自然会去过户的,也不用张女士出面。

张女士也没有多想,就把车子和相关证件交给了对方,随后1年多时间里,张女士都没再问过这个事情。可前不久,她收到了一条违章信息,这时候她才明白,这辆卖出去1年多的车,竟然还没有过户。

她以为是车子还没卖出去,就联系了当时收车的人,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没想到,事情的复杂程度超乎她的想象。

收车的人在拿到车之后,转手就卖给了陈某,陈某又委托一家车行进行寄卖,最后被另一位客户看中,但是在这位客户开车去上户时,车子发生了自燃,导致交易被迫终止。但是对于车子的维修,陈某和车商之间发生了争执。

按道理说,这些事应该都和张女士没关系的。但是因为车辆没过户,张女士担心,不管车子是出事故,还是违章,她都很难撇清责任。记者陪同张女士找到了车商,车商也跟张女士保证,会尽快协商过户的事宜。

那么,车辆卖出去但没过户,这种情形车子出了事或者违章,原车主要承担责任吗?

根据《民法典》第1210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件事中,这辆车的所有权在交付时已经发生转移,张女士的车子虽然还没有过户,但是她已经丧失了对该车辆的占有和支配权,没有防范事故发生的能力。所以,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车商承担。

但是需要大家注意的是,没有过户的车辆,车子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张女士的,不管是违章,还是交通事故都与原车主是有关系的,一旦发生交通肇事,肇事者逃离的,无法追究当事者责任和赔偿的时候,公安机关会追究车主的责任,以及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8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看到张女士这事之后,也提醒了大伙儿,不要听信车贩子的一家之言,卖车之后应当尽快去过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像张女士这样1年多都不过问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就算暂时不过户,也得签一份车辆买卖协议书,万一以后有什么纠纷走司法程序,协议是唯一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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