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猪是我自家养的,肉质特别好,我哪里犯法了?要没收猪肉不说,还要罚款4万,天理何在!”湖南农民张老汉站在集市上,面对农业局执法人员的处罚决定,急得直跺脚。本以为自家养的猪,杀了去市场上卖点钱补贴家用,却不料惹来这么大的麻烦。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因为拒绝缴纳罚款,竟然被告上了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养自家的猪,杀了去卖,怎么就违法了呢?

1.
案情回顾
张明(化名)是湖南某县的农民,今年因为身体不适,将部分土地出租给他人耕种。为了增加一些收入,他听从邻居建议,买了三头小猪仔在家里养殖。
经过半年的精心喂养,三头猪都长得膘肥体壮。张明盘算着,如果整头卖掉有点可惜,不如杀了分割来卖,能多赚几百块钱,猪油和内脏还能留着自己用。
“老李头,帮我喊几个人来帮忙杀猪!”张明找来几个村里的熟人,合力将两头猪宰杀。当天下午,白白净净的猪肉就挂在了院子里。
第二天一大早,张明骑着三轮车,带着新鲜的猪肉赶往集市。“新鲜猪肉,自家养的,价格公道啊!”正当他吆喝着时,几名农业局执法人员走了过来。
“请出示肉品检疫合格证明。”执法人员要求查看相关证件。
张明一脸茫然:“什么证明?这是我自家养的猪,不用检疫吧?”
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猪肉,并开出了4万元的罚单。张明顿时傻了眼:“这也太离谱了,自家的猪还不让卖了?”
张明拒绝缴纳罚款。没想到,农业局随后将他告上了法庭。
2.
法律分析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自家养的猪,是否可以自行屠宰后在市场上销售?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
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除外。
这意味着,农民自家养的猪:
如果是自宰自食,是允许的如果要对外销售,必须送到定点屠宰场进行屠宰和检疫
对于违规屠宰的处罚标准:
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终,法院判决:张明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局处罚合法有据,需缴纳4万元罚款。
3.
案件看法
网友们对此案议论纷纷:“农民不容易啊,自家养的猪还不让卖,这不是把农民往绝路上逼吗?”“罚款4万太狠了,一年收入都不够交罚款的!”也有人说:“食品安全无小事,这规定是为了保护大家的健康,还是要支持。”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检疫员,屠宰场工作人员,生猪税,市场出租方,售卖员,个个就等这只猪发工资,涉及到一系列问题,你说你有没有违法?
谁知道是不是死猪肉
羊肉盖不盖章,牛肉盖不盖章,牛羊两三年出栏,猪三四个月出栏,来不及生病,为什么猪要盖章,猪出栏量大吗,弄钱快吗,牛羊出栏量大了也会盖章,出栏量小了看不上吗
自己养的猪杀了去市场售卖,被罚款那就是没得说了,如果是你没有去市场售卖被罚,就叫他爸交罚款
不要说杀,养都禁止
村里边都是宰完当场就分了卖了,根本没人抓[病了哦]
张老汉!编吧,老王
都一身病了还没人放过你,你是打赤脚还怕穿鞋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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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经过检疫检验后,才能到市场销售!
关键就是看你卖没卖,卖了,就要遵守法律,没卖,就可以申诉
杀猪刀拿干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