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和国家反腐败力度的持续加大,一批腐败分子无处躲藏,纷纷落马,深得人民群众的欢迎叫好。
在这些被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有这么一位部级高官,被查前曾在中央纪委长期工作,后空降地方出任省委常委兼纪委书记,却开始了其贪婪人省的疯狂盛宴,横行霸道,贪赃枉法,大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不堪,不仅鲸吞过亿,还偷学汉成帝,包养姐妹花,更发展女市委书记做情妇,暴发出人生辉煌的冲天气焰,随之而来,便是被查落马,最终被判无期,估计余生要蹲死在大牢里面。
此人便是原山西省委常委、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金道铭。
一、金道铭的成长轨迹
金道铭,男,满族,1953年12月生,北京市人,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原山西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校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2016年10月14日,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1972年至1993年, 金道铭先后任共青团北京市东城区委干部、组织组负责人、共青团北京市东城区委副书记、共青团北京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青工部部长,国家监察部办公厅干部、部值班室主任、办公厅外事办主任兼办公厅办公室主任,国家监察部办公厅副司级监察专员兼外事办主任。
从1993年开始,金道铭便开始在中纪委工作,历任监察综合室副局级检查员、监察专员兼外事办主任、副主任兼外事办主任、外事局局长、中央纪委副秘书长、中央纪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中央纪委驻交通部纪检组组长、交通部党组成员。
从2006年至2014年,金道铭空降山西省,出任省委常委兼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兼省纪委书记、山西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兼副主任。
从金道铭的工作履历中,可以看出他在中央纪委工作长达13年,空降山西后仍从事纪检政法工作又有七年八,可以说他的大部分工作历程都是在纪检政法战线上,应该说对反腐工作再熟悉不过。
然而,或许正因为他长期驻守于反腐执法的第一线,才认识到纪检权限的强大,而为其后疯狂的贪赃与腐化堕落铺平了道路。
二、开启疯狂的腐化堕落与贪赃之路
2006年,长期在中纪委工作的金道铭空降到山西,出任省委常委兼纪委书记。而当时任省纪委监察室主任的张秀萍,很快便成为了金道铭的重点考察对象。不久之后的10月份,张秀萍便高升为山西省纪委常委。
于是,随着金道铭的关照下,张秀萍也在不久之后,再次高升为晋中市委副书记。
针对山西省煤炭行业腐败和安全事故频发的状况,根据省委统一部署,从2008年开始,由金道铭挂帅的山西煤炭行业反腐行动拉开大幕,仅用两年就处分了两千多人,查收违法资金三百多亿元,表面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当然,针对金道铭组织的这次反腐,也遭到不少人的议论与指责,说金道铭是看人下菜碟,选择性地办案,只是做表面文章而已。
与此同时,对于深悉反腐背后得利的金道铭来说,通过此次反腐行动,猛捞1.2亿,便是其最大的收获。
就在此期间,一对名叫胡昕和胡磊的商界姐妹花,才真正地将金道铭所谓反腐幕后的腐败曝光于天下。
2008年,经人介绍,一心想赚大钱的胡氏姐妹初进省会太原的生意圈,由于姐妹均相貌美艳,很快便被人引荐给了金道铭,很快便得到应有扶助与支持,胡氏姐妹的生意经便迅速念得风生水起,蒸蒸日上。
有了金道铭这道金字招牌,胡氏姐妹的生意业务迅扩大,盈利膨胀,无论是造价2000多万的数字化工程,还是山西数字国土工程等等,均被不具备揽标资质的胡氏姐妹悉数拿下。
2009年,胡氏姐妹花经过金道铭的直接关照,更是将太原市的一块名义为科研用地的使用权拿下,随后再进行大规模商业开发,再接着将开发后的写字楼售出,合计获利高达15亿元,这也是金道铭和胡氏姐妹花沆瀣一气的最大手笔,可以说触目惊心。
三、乐极生悲,一朝被查
2011年11月12日,当时身为山西焦煤集团董事长的白培中家中被盗,而让他做梦都想不到的是,他的前程和人生竟然会因此毁在了两个小偷手中。
白培中家被盗后,白培中因心中有鬼,只想尽快平息此事,于是便找了很多人,当然也包括身为省委常委兼纪委书记的金道铭。白培中便将价值上千万的名人字画送给了金道铭。
于是金道铭便作出指令,将这起特殊的盗窃案,直接交由他的情妇张秀萍任市委副书记的晋中市中院来审理。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认定,白家的被盗财物合计近1100万元,两名盗窃分子分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
真是老百姓俗话说得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等时间到了2013年11月,十八大召开后的首次中央巡视组进驻山西,省里的不少老干部和老领导们,陆续对金道铭进行了大胆揭发举报。
于是,随着巡视组雷厉风行的查处,金道铭很快落马,不久之后,他的高官书记情妇张秀萍被查。而在其后检察机关对张秀萍的通报中,指出的她与人通奸,所指对象正是她的提拔保护神金道铭。
当然,随着金道铭的落马,那两位曾经风光一时的胡氏姐妹花也一同被查。
四、罪有应得,遭到严惩
2016年10月14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受贿案,对被告人金道铭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金道铭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上半年至2014年初,被告人金道铭先后利用担任山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煤矿资源整合、职务晋升、纪检调查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781389亿元。
五、金道铭案的反思
估计金道铭的父母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为儿子起的这个寓意深刻的名字,希望保佑儿大在金色的大道上干出的一番事业,要想在人间铭刻下来,不成想,铭刻下来的却是其极不光彩的人生。
看来,在国家持续反腐的背景下,无论任何人身居任何高位,如果漠视党纪国法,丧失正确的三观,抛弃为民服务的初心,想依靠侥幸心理,贪赃枉法,腐化堕落,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金道铭便是最好的反面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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