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中国,彩礼观念依然盛行的现象,是多重社会、经济、文化因素交织的结果,其背后反映了传统与现代的碰撞、性别权力的博弈以及社会结构的深层矛盾。但不管怎样,法律规定可操作性差,民俗大于法, 法律执行的模糊地带太多,比如《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规定就明确指出了民间的彩礼在法律上根本不被承认,把索要彩礼行为,说成是民间习俗。

彩礼已经变味了
民间习俗并不是法律,索要彩礼,本身就是违法的。既然违法,中国各个地方政府为什么允许这种行为存在呢?我就纳闷了,为什么国家不将要彩礼才能结婚的这种行为,判定为买卖婚姻或婚姻讹诈呢?法律上不给彩礼现象明确而有力的态度,搞和谐社会反而被反噬。
法是什么,法是国家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的、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是必须遵守的规则。然而在当代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却出现民俗大于法的奇观。
物化和商品化女性。既然违法,彩礼就应该取缔。不具备合法性的民间习俗为什么不能取缔?在现在司法实践中,超过男方家庭年收入3倍的彩礼可能被要求返还,但执行率仅47%。某地方法院坦言:“判了也执行不了,乡俗民约大于国法。”

民法典权威谁来维护?
二、彩礼问题的地方治理只是做象征性努力,根本就落不实有这样的一个案例;河南宁陵县推行“彩礼指导价”(不超过3万),配套“红白理事会”监督,三年内婚嫁纠纷下降73%。但更多地区陷入“阴阳合同”(公开3万,私下30万)的治理困境。这是为什么,这就是执法不严造成的。地方治理也好,国家治理也罢,天天搞和谐,这种中国特色的和谐害不害人?
三、让我们说一说中国各地的彩礼乱象1. 彩礼被异化为“婚姻保证金”,让女性离婚有保障江西某县案例显示,彩礼金额与当地女性平均工资的比值高达15:1(30万彩礼/2万年收入)。高额的彩礼让女性离婚更有底气,家庭与社会矛盾剧增。一些骗婚或借婚姻敛财现象层出不穷。一些不良女性多次结婚也能获得高额彩礼收益。远比踏实劳动强多了,这种不劳而获,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已经引起公愤。

法律得遵守,是强制性的规则
2. 彩礼剥削的传递链盛行,就像击鼓传花一样“彩礼到嫁妆”形成封闭循环:A家庭嫁女收30万彩礼,主要是用于为儿子娶妻支付35万,如此一来,A家净负债5万。这种“婚姻彩礼传递链内卷”,在性别比失衡地区(如河南某村适婚男女比3:1)尤为突出,演变为赤裸裸的“婚姻市场定价攀比”,甚至一浪比一浪高。婚姻已经变了味,然而其间的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被裹胁其中,痛苦与无奈只有当事人知道。
四、当代中国女性应当自我觉醒,自我救赎1.彩礼给男性带来的是痛苦与无奈,给当代中国女性带来的是人格的矮化在当代中国男女平等的时代,这种情形难道不是女性地位历史的倒退吗?彩礼表面上赋予女性“议价权”,实则强化其商品属性。云南某案例中,女方获50万彩礼后被要求“必须生儿子”,显示彩礼成为夫家控制生育的工具。研究指出

彩礼给女性带来的是伤害还是好处,女性真的搞不清楚?
,高彩礼地区女性家庭决策权反而下降12%。
2. 资源分配的性别倾斜农村宅基地、土地承包权仍以男性为中心,某中部省份调研显示,63%的彩礼最终用于兄弟婚房购置,女性通过彩礼获取“一次性补偿”,形成“女儿输血儿子”的恶性循环。
五、那么如何进行破局?必须全国都要系统性重构婚育伦理1) 经济基础的重塑推行“彩礼公积金”制度:政府设立专项账户,彩礼存入后按婚姻存续年限逐步解冻,离婚时按贡献比例分配。
扩大普惠托育服务:将生育成本社会化,降低女性对彩礼的依赖。试点显示,托育覆盖率每提高10%,彩礼需求下降8%。

社会保障跟得上,女性的教育也要跟得上。
2)文化基因的改造将婚俗改革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对“零彩礼”家庭优先提供创业贷款、宅基地审批等政策激励。
发展数字婚恋平台:用算法匹配替代“彩礼竞价”,某APP实验显示,算法推荐匹配的婚姻中彩礼金额降低62%。
3)法律赋能的深化明确家务劳动经济价值:参考日本“专业主妇年金”制度,强制离婚时按家务时长折算补偿(如每小时50元)。
严打“婚姻诈骗”:对借彩礼敛财行为入刑,某省专项治理后婚骗案下降55%。

企业垄断违法,索要彩礼也是违法的
结语:从“彩礼困局”到“婚育正义”彩礼问题本质是传统宗法秩序与现代社会契约碰撞的缩影。解困之道就是直接取缔,降取缔的同时要构建“婚育成本共担、性别权利对等、阻断彩礼剥削”的新型伦理体系。
婚姻不能成为不同家庭间的资产重组,而要成为两个体间的生命合伙,彩礼自会褪去铜臭,回归礼仪的本真。这需要制度设计的精密,更需文明迭代的耐心。
但不管怎样,法律的规定与执行要有可操作性,法就是法,民俗就是民俗,违法的民俗必须废掉。没有革命的手段,不可能根除反社会的毒疮。各位新老网友,你们好,我是智慧广角,欢迎大家来浏览我的文章,如果你喜欢本文,请点赞、关注、转发和收藏。如果您有好的见解,请在评论区参与讨论和留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