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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要讨论的话题是,在超市里悄悄拿售卖品,算不算偷盗,怎样处理才合适。
近日,浙江金华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吴女士带着在女儿去超市购物,女儿悄悄拿了几颗龙眼桂圆装进了兜里,而引发了吴女士与超市之间的纠纷。
吴女士表达了以下几点:
1、在超市里面拿几个桂圆吃很正常,女儿拿几个桂圆装兜里确实不对,但超市方不应该将女儿的行为定义为偷盗。
2、超市工作人员不应该让女儿当众将兜里的桂圆掏出来。
3、超市的做法把女儿当成吓哭,对女儿心理上造成了影响和阴影。
4、吴女士介绍,自己的女儿才十几岁。将女儿的行为定性为偷盗,让街坊邻居怎么看女儿,让女儿今后怎么做人。
5、吴女士承认,女儿产生这样的行为,是自己教子无方。但她认为超市的处理方式不当,应该将她叫到办公室等人少的地方协商解决。
6、吴女士称,自己也质问了女儿:妈妈已经给你买了桂圆,为什么还要去拿。
女儿则称:是看到别人拿了,所以自己就也拿了几颗。
7、吴女士称,自己可以为女儿拿的那几个桂圆支付超市方10元钱。
超市方则做出以下几点解释:
1、是有顾客向柜台反映有人偷拿桂圆。
2、试吃桂圆,没问题,但连吃带拿,不可以。
呈女士的诉求
希望超市方为不妥的处理方式道歉,为此,她还喊来了媒体协助讨说法。
最终的结局
超市方喊来了经理,调取了监控,证实女孩确实悄悄拿了桂圆。
超市经理承认对此事的处理方式欠妥,并道了歉。
悄悄拿超市里的售卖品,到底算不算偷盗。
在我国的法律中,与偷、盗、窃相关的法律条款只有一条,即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至于是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要看盗窃的数额及情节的轻重程度。
另外,在大众的认知中,获取自家的东西,可以叫拿。悄悄拿别人的东西,便视为偷。
此类事情怎样处理才合适
从法律的层面讲,超市法合适的处置方式是报警处理,私下处理往往会越处理越麻烦。而且,有些权利超市方也不具备。
如果从人情的角度讲,双方理性协商处理或许更妥当。
此事引发的警示和思考
吴女士爱女心切可以理解,但古语有云,当面教子,背后教妻。如果吴女士能够更理性一些,让女儿知道自己行为的错误性,或许对女儿的将来更有好处。
对此你怎么看呢?
如果你是吴女士,会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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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信息来源:掌闻视讯——孩子连吃带拿被发现,家长愤怒质疑超市:怎么可以当众定义偷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