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球和任意球是足球比赛中比较多见的两类罚球方式,皆因对方犯规而导致的。其中点球penalty,指的是对方队员在禁区中犯规,而被判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防守队员在己方禁区内对进攻球员有冲撞、推攘、拉拽、踢或企图踢、打或企图打等不是完全冲着球去的侵犯进攻球员的行为时,将被判罚直接任意球,由进攻方执行点球。2、防守队员在己方禁区内有手、手臂触球时,如果过程中手或手臂不自然过大,也就是主动扩大防守面积、该部位在此情形下未处在正当合理的位置时,属于冒了被球击中和被判犯规的风险的,这时要判罚点球。
简单而言,就是对方队员在禁区中有非正规途径制约进攻队员的动作,都会被认定是犯规。点球为12码射球(也就是画好点),是射门队员和门将的1对1活动,裁判吹稍后可罚,且必须在一次接触之中完成射门。本、对方队员皆不可在此过程进入禁区。门将也不可在射门人射出前移动。
任意球相对不同,在犯规方面也是点球规则(上述1、2),只不过犯规地点是禁区外的地点。同时,有直接(射门)和间接(可传球、射门)之分。
也有有趣的任意球,极端情况下队员在禁区中犯规,会被吹罚禁区里任意球。特别是6、7条就是禁区中任意球判罚的要求,只不过现在越来越少了,都是裁判主观认可后吹点球。再加上VAR存在,也会助力他们相对准确给出建议的。
一:守门员走步。守门员用手控制球时,在发出球之前行走四步以上,应判给对方踢间接任意球。二:第二次用手触球。当守门员用手控制球后,一旦将球置于地上或传出,即为进入比赛状态,这种情况不论出现在行走四步之前、之中或之后,只有当处于罚球区外的同队队员或对方队员触球之后,该守门员方可再次用手触球,否则应判“第二次用手触球”犯规。三:守门员手接回传球。守门员用手触及同队队员故意踢还给他的球,会被判罚间接任意球。四:守门员用手触及同队队员直接掷入禁区的界外球。五:持球超时。守门员用手和臂部持球超过5~6秒,应判守门员故意延误时间,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六:动作具有危险性。具体指裁判员认为队员的动作有危险的犯规。其目的是为了获得球或处理球,但动作方式有可能伤害对方队员或自己。七:阻挡进攻方队员。这是指防守方球员的目的不在踢球,球又未在其控制范围以内时,用身体阻挡进攻方队员的犯规。八:球员干扰守门员,阻挡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致使拖延了足球进入比赛状态的时间。九:其他比赛中还可能存在《足球竞赛规则》第十四章未提及的犯规情况,如果裁判员对此进行警告或罚令出场,则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恢复比赛。例如,某队员趴在场地上,将球压在身下,自己不踢球也不让他人踢球,应被警告,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