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玩篮球滚落致人受伤法官现场勘查调解化纠纷

寒冷大黄蜂 2024-08-01 10:28:39

7月12日下午,东至县人民法院官港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未成人健康权纠纷案,实现案结事了的同时,收获了案件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10月29日下午五时许,苏某甲、苏某乙俩儿童在苏某乙家院子里玩篮球,不慎将篮球滚落到公路上,正好与在公路上骑二轮电瓶车的周某文发生碰撞,致使周某文倒地受伤,经医院诊治为左胫排骨骨折等,住院治疗16天。出院后,周某文与俩孩子的父母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均未果。苏某甲、苏某乙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周某文将苏某甲、苏某乙及其父母起诉至法院,要求六被告共同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九万多元。

收案后,承办法官组织三方对本案进行诉前调解,但因三方情绪激动,争执不下,未能达成协议,7月11日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苏某乙的父母坚持认为是苏某乙刚从大门口出来,没有参与玩球,原告的受伤与他家孩子无关,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苏某甲父亲认为,原告在下坡转弯的地方超速骑行二轮电瓶车,事故发生后,原告没有及时报警处理,造成事故现场无法还原,过错责任难以划分。篮球是苏某乙家所有,事故发生前俩孩子一直在玩球,两小孩赔偿责任应该是一样的,同时认为原告诉求过高。原告则认为,其在公路上正常行驶,没有过错,俩孩子在一起玩球致其骑车摔倒受伤,六被告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为了更加详实地了解案情,分清责任,遂与原、被告约定次日前往事故现场实地勘查。第二天下午,承办法官前往木塔乡苏村村委会,邀请村干部一同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实地查看,进一步查明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随后到村委会,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从“法”出发,从“理”入手,充分释法析理,紧抓双方的争议焦点,分清过错责任,逐项核算赔偿数额,斡旋平衡利益。通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苏某乙家当场付清了赔偿款,苏某甲家也承诺十天内付清赔偿款,该起健康权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东至县法院结合辖区地域特色,不断探索完善司法便民新举措,用巡回审判延伸基层法治触角,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人民群众在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中感受到更多的幸福感及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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