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好消息!家在农村有宅基地的注意了,如果你家在农村有宅基地,以后不用因为怕丢失宅基地而纠结要不要把户口从农村转到城里了,因为就算你的户口转到了城里,以后的农村宅基地一样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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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0月20日),记者从自然资源部官网获悉,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7部门共同研究,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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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建议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的咨询,答复表示,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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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答复也就不动产共有登记、全体业主共有的不动产登记、农村不动产进行预告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问题进行了答复。答复就“关于不动产共有登记”等问题也做了明确回复。答复指出,不动产登记机构以少数份额共有人不配合而不予办理登记的问题,属于执行层面的问题,将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切实维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来源:新京报、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