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关至
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活动逐渐活跃
然而,有人却打起了
非法生产、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的主意
殊不知这些行为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2025年元月1日,景德镇市浮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线索,有人驾车停靠在浮梁县黄坛乡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治安大队民警根据线索随后在黄坛乡一处道路旁发现了正在销售烟花爆竹的女子胡某。民警现场对其进行检查,发现其私家车上装有烟花爆竹若干,且胡某未能出示烟花爆竹销售、运输等相关许可证件。民警随即将烟花爆竹依法进行扣押并依法传唤胡某至浮梁县公安局接受进一步调查。
目前,胡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浮梁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警方对其非法买卖、运输的烟花爆竹进行依法收缴。
警方提示: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其运输、存储及销售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否则,一旦引发安全事故,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如需购买烟花爆竹,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遵守当地燃放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来源:浮梁公安编辑:唐城校对:石磊审核: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