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张女士发现丈夫瞒着自己把两人共同买的房子卖了,
买家郝某拿着合同要求过户。
张女士又急又气,一纸诉状告到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交易无效,房子保住了。
这样的剧情不是电视剧,而是真实发生的法律纠纷。
现实中,夫妻一方擅自卖房引发的矛盾屡见不鲜,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买房时又该如何避开这类“坑”?
偷偷卖房
法律认不认?
根据《民法典》,夫妻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处理权。
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卖房,
分两种情况:
小额交易有效——比如日常买菜、修家电,这类小额开销不需要双方同意。
大额交易可撤销——像卖房这种大事,必须夫妻共同决定。
如果一方偷偷卖了,另一方可以起诉撤销交易,
除非买家满足三个条件——不知情(善意)、付了合理房款、且已经过户。
比如张女士的案子,房子没过户,买家郝某哪怕付了钱也不算“到手”,
法院最终支持张女士要回房子。
但若是买家符合条件,房子就要不回来了,这时“过错方”配偶得赔钱给另一半。
买房人如何避开“夫妻房”陷阱?
谁都不想花几百万买个房子,最后卷入官司。
⚠️记住这3招,买房更安心:
①查清产权→看房产证是“单独所有”还是“共同共有”。如果是后者,务必让夫妻俩一起签合同,并提供结婚证。
②别贪便宜→市场价100万的房子,对方急卖80万?小心有诈!法院判断“合理对价”会参考市场价,明显低价可能被认定恶意串通。
③抓紧过户→只有完成登记,法律才认可房子是你的。拖着不过户,对方配偶一来闹,钱房两空的风险极大。
夫妻之间如何防患于未然?
大额财产处理别“自作主张”,提前商量好,留个书面协议更稳妥。
婚前或婚内协议能明确房产归属,避免日后扯皮。
突然发现配偶频繁转账、借口出差,不妨查查银行流水和房产状态,早发现早解决。
小编有话说:
房子是家的根基,更是法律上的“共同财产”。
无论是夫妻还是买家,都要绷紧法律这根弦。
记住:事前多查证,事后少纠纷。
毕竟,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守好家产,才能守住幸福。
(文中案例源自中国裁判网,人物为化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311条;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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