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一张图上的面积与林权证的面积不一致如何处理

雅务林 2024-12-16 03:04:09

林地一张图上的面积与林权证的面积不一致如何处理

【基本案情】2020年5月,某林业和草原局在检查时发现,沈某因修建公路在林地上堆放渣土。沈某提供了该地块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并称占用的部分土地荒废七八年,自然生长了一些草和小灌木。经现场调查并结合“林地一张图”得知,初步确定沈某使用林地总面积为5670平米。但根据该地块的林权证图班档案资料确定,在该地块上林改核发的林权证面积为3842平米,其余的1828平方米也没有办理过退耕还林手续。确定沈某在没有取得林业部门的使用林地许可的情况下占用林地。

【处理意见】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林地一张图”是最新的林业调查数据,沈某违法占用林地面积应当以“林地一张图”上的面积为准,即5670平方米。

第二种意见认为,林权证是证明该地块是否是林地的法定证书,沈某违法占用林地面积应当以林权证所能够证明为林地的面积为准,即 3842 平方米。

当地林业和草原局采纳第二种意见,对沈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842平方米进行处罚。

【案例评析】林业和草原局的处理是正确的。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沈某违法占用林地的面积是多少平方米。

本案中,沈某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堆放渣土,对此行为应当依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

然而,沈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面积应当如何认定呢?“林地一张图”是林业部门管理林地资源的重要工具和参考资料,但是,在行政处罚中,我们不能直接以“林地一张图”上的面积为准。因为在行政处罚中,“林地一张图”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依据,它只是部门管理的方法和手段,而非法律明文认可的证据依据。目前,能够认定某地块是否是林地的法律证据是林权证。从证据属性而言林权证属于客观证据、书面证据,而“林地一张图”只是管理手段、方法。另外,在本案中,违法行为人沈某提供了部分农用地依据,因此,应当扣除农用地后再以林权证能够证明的面积3842平方米作为处罚的面积依据。

【观点概括】“林地一张图”只是认定林地的重要参考,其图上面积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行政执法中一定要遵行法无明文规定不可为,当“林地一张图”的面积与有林权证的面积不一致时,应当以林权证能够证明的面积作力行政处罚的面积。

信息来源:《林业和草原行政案件典型案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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