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政文〔2025〕40号邓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邓州市穰政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批复
邓州市机关事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成立邓州市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请示》(邓事文〔2025〕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邓州市穰政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授权邓州市机关事务中心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同意成立方案中明确的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公司住所、经营范围及股权结构等。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及领导班子成员由市机关事务中心负责提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相关程序进行任命。
四、同意公司成立后由邓州市机关事务中心对该国有独资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对重大事项、高管变更、股权变更等事项进行审批,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运营监管情况,并提出奖惩建议。公司在营业执照批准的范围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责任自担。
你单位接到批复后尽快做好与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接完成公司注册,抓紧启动项目建设。
此复。
2025年3月25日
(源自丨邓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