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集镇管理,维护集镇容貌,确保交通畅通,提升春节期间集镇整体形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集镇范围内禁止流动摊位乱摆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1月14日起至1月28日,集镇范围内邓罗路、湍严路禁止一切占道经营、乱摆放等行为。
二、对违反本通知规定,擅自设置流动摊位、占道经营、乱摆放等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限时搬离、警告、罚款、强制驱离等。
三、所有流动经营户应严格遵守集镇管理规定,在指定的农业路、北苑路、南苑路、龙潭路、工业路、建设路、朝阳路、文化路、古镇路规范经营,不得影响交通。
四、请广大群众和经营户积极配合集镇管理工作,共同维护集镇的良好秩序、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
赵集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