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肖相如肖相如频道

“和法”的概念经不起推敲
肖相如
和法,是通过和解或调和的方法,使半表半里之邪,或脏腑、阴阳、表里失和之证得以解除的一种治法。和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和法是指和解少阳,专治邪在半表半里少阳证的治法。
金代成无己在《伤寒明理论》卷4中云:“伤寒邪在表者,必渍形以为汗;邪在里者,必荡涤以为利;其于不内不外,半表半里,既非发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对,是当和解则可矣。”广义和法是一种既能祛除病邪,又能调整脏腑功能的治法,无明显寒热补泻之偏,性质平和,全面兼顾。
戴天章《广温疫论》云:“寒热并用之谓和,补泻合剂之谓和,表里双解之谓和,平其亢厉之谓和。”和法的应用范围较广,适用于邪犯少阳、肝脾不和、寒热错杂、气血营卫失和等证。现常用的和法有和解少阳、开达膜原、调和肝脾、疏肝和胃、调和寒热、表里双解等。
以上是2012年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版的《方剂学》关于“和法”的内容。在五版教材的《方剂学》《中医内科学》和《中医大词典》中也有关于“和法”或“和解法”的内容,主要意思相同。
在《方剂学》的第三章和解剂中有三节,第一节是和解少阳剂,方有小柴胡汤(附柴胡桂枝干姜汤、柴胡加龙骨牡蛎汤)、蒿芩清胆汤、截疟七宝饮;第二节是调和肝脾剂,方有四逆散、逍遥散(附加味逍遥散、黑逍遥散)、痛泻要方;第三节是调和寒热剂,方有半夏泻心汤、甘草泻心汤、黄连汤。
和法为八法之一,八法出自清代程国彭的《医学心悟》。其在“医门八法”之“论和法”时谓:“伤寒在表者可汗,在里者可下,其在半表半里者,惟有和之一法焉。仲景用小柴胡汤加减是已①。”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现在教材中“和法”的概念来源于《医学心悟》,但是范围比《医学心悟》扩大了。
《医学心悟》中的“和法”专指用小柴胡汤治疗伤寒的少阳病;现在的教材则将“和法”扩大到了三个组成部分,第一部分的和解少阳剂,除包括了《医学心悟》中的小柴胡汤,并增加了小柴胡汤加减方柴胡桂枝干姜汤和柴胡加龙骨牡蛎汤,还增加了蒿芩清胆汤、截疟七宝饮,《中医大词典》还列举了达原饮;第二部分调和肝脾剂和第三部分调和寒热剂,也是《医学心悟》中没有的。
当然,这些都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医学心悟》中“和法”的概念本身经不起推敲,还有就是现在教材中增加的这些方也没有必须要放到一起并将之称为“和法”。
1
《医学心悟》中“和法”的概念问题
“伤寒在表者可汗,在里者可下,其在半表半里者,惟有和之一法焉。仲景用小柴胡汤加减是已。”
这是《医学心悟》中关于“和法”的概念。这个概念经不起推敲。
“伤寒在表者可汗”,没有问题。伤寒在表,即太阳病,太阳伤寒用麻黄汤和太阳中风桂枝汤,可以归属于汗法。
“在里者可下”,则不一定。伤寒除了太阳病属于表证,其他的都是里证,在里证中只有阳明腑实证是可下的,绝大多数的里证并不是下法的适应证。显然,在《医学心悟》中将里证定义成了阳明病,这是不准确的,太阴病、少阴病、厥阴病是肯定的里证,这些都不可下。即使是阳明病,也只有承气汤证可下,白虎汤证是清热,不是泻下。
“其在半表半里者,惟有和之一法焉。仲景用小柴胡汤加减是已。”小柴胡汤的适应证是伤寒少阳病,在张仲景的《伤寒杂病论》中,没有“半表半里”,也没有“和法”。
“少阳病是伤寒的过程中正气已显不足,正邪双方都呈衰减之势,正邪分争,相持不下的阶段。其中正气已显不足是矛盾的主要方面②。”少阳病的正气不足在《伤寒论》中有充分的根据,与此相应的是,小柴胡汤最本质的问题是扶正与祛邪并用,即在用柴、芩、姜、夏祛邪的同时,用参、枣、草扶正。
“半表半里”和“和法”是金代成无己提出来的概念。除上面教材中引用的《伤寒明理论》中的内容外,在成无己的《注解伤寒论》中第148条注时还有“与小柴胡汤以除半表半里之邪”。
成无己提出了一个看似完美,其实多余的“半表半里”和“和法”,得到了后来绝大多数人的赞同,程国彭当然是很著名的一位,使这个错误概念广泛流行的功臣应该是中医院校的教材,各种教材和历版教材。
关于“少阳不是半表半里”,我曾经在《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③,《河南中医》④,以及我的著作《肖相如论伤寒》⑤和《肖相如伤寒论讲义》⑥中多次进行了讨论,大家可以参考。
2
《方剂学》中扩大的“和法”没有必要
(一)增加的“和解少阳剂”在和解少阳剂中,还增加了蒿芩清胆汤和截疟七宝饮。
蒿芩清胆汤的组成有青蒿、黄芩、半夏、陈皮、茯苓、竹茹、枳壳、碧玉散(滑石、甘草、青黛)。从组方来看,是以温胆汤加青蒿、黄芩、滑石、青黛而成;而温胆汤是以二陈汤加枳实、竹茹而来的。
二陈汤是燥湿化痰的基础方,所以温胆汤、蒿芩清胆汤都以化痰为基础,同时加了清热的药,只是蒿芩清胆汤比温胆汤清药的药要多一些,本质还是化痰与清热同用。
蒿芩清胆汤证的特征是发热缠绵不退与痰热内阻同见,至于所谓的“寒热如疟、寒轻热重”并不是重点,有没有都不影响本方的运用。
教材中强调“寒热如疟、寒轻热重”的主要意思是要与小柴胡汤证的“往来寒热”相似,这样就可以属于“和法”了。其实蒿芩清胆汤是否属于“和法”并没有重要性。
截疟七宝饮由常山、陈皮、青皮、槟榔、草果、厚朴、炙甘草、生姜汁组成,以芳香化浊,燥湿化痰为主要功效,用于以痰浊湿浊为主的疟疾。因为疟疾的特征是“寒热阵作”,与小柴胡汤证的“往来寒热”相似,所以就将其归入了“和法”。运用本方的根据是疟疾有痰浊湿浊的特征,是否属于“和法”没有重要性。
《中医大词典》中提到的达原饮,在五版的《方剂学》教材中是和解少阳剂的附方。出自吴又可的《温疫论》,由槟榔、草果、厚朴、知母、芍药、黄芩、甘草组成,主要用辛温香燥的药燥湿化浊,以舌苔白腻厚如积粉,满布无隙为特征。
因为吴又可认为温疫是疠气“从口鼻而入,内不在脏腑,外不在经络,舍于夹脊之内,去表不远,附近于胃,乃表里之分界,是为半表半里。”即《针经》所谓“横连膜原是也……今邪在膜原者,正当经胃交关之所,故为半表半里。”既然吴又可认为温疫是邪在膜原,膜原就是半表半里,位置就和少阳相同,少阳的半表半里用“和法”,那这个达原饮也就是“和法”了。
其实达原饮方的特征就是辛温香燥,证的特征就湿浊。至于什么“邪伏膜原”、什么“三味(槟榔、厚朴、草果)协力,直达其巢穴,使邪气溃散,速离膜原,是以为达原也”,这是吴又可自己的理解方式。槟榔、厚朴、草果就是辛温香燥,功效就是燥湿化浊,这才是本质。
(二)进一步扩大的“和法”至于“调和肝脾剂”和“调和寒热剂”就扯的更远了一点。
“使脏腑、阴阳、表里失和之证得以解除的一种治法。”
“广义和法是一种既能祛除病邪,又能调整脏腑功能的治法,无明显寒热补泻之偏,性质平和,全面兼顾。”
上面这两段是《方剂学》教材对扩大的和法的表述。从上述表述来看,找不到“和法”的要领。所有的疾病不都可以认为是“脏腑、阴阳、表里失和”吗?那不就是所有的治法都是“和法”,所有的方剂都是“和解剂”了?
四逆散只是疏肝解郁,并没有“全面兼顾”;逍遥散也只是兼顾到了肝和脾,也不能算是“全面兼顾”;半夏泻心汤也只是脾胃而已,也不算“全面”。所以这个扩大了的“广义的和法”,概念相当的模糊和似是而非,被归纳在里面的方剂,有点像,也不全像;没有被归纳进去的很多方剂有点不像,也不是完全不像。我认为,这样的概念还是少一点比较好。
参考文献:
①清.程国彭著,医学心悟,人民卫生出版社,1963年9月第1版,1982年6月第1版第6次印刷,第15页。
②肖相如著,肖相如伤寒论讲义,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16年7月第1版,2017年11月第3次印刷,第183页。
③肖相如,论少阳病的几个相关问题,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第25卷,第5期,2002年9月,第6至7页。
④肖相如,少阳不是“半表半里证”,河南中医,2010,30(12):1149。
⑤肖相如著,肖相如论伤寒,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9年11月第1版,第36页
⑥同②,第194页。

本文作者:肖相如,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中医科学院第一位肾病学博士;全国重点肾病专科学术带头人。获“白求恩式的好医生”称号。著有《肖相如论治肾病》《肖相如伤寒论讲义》《特异性方证》《外感病初期辨治体系重构》等著作。
爱中医则为之计深远!
中医复兴之路就在脚下:回归仲景!